BlueMountain : 2004-11-11
#1
请教各位:
我是在北京申请的技术移民,刚收到使馆更新表格,体检表,并要求体检,交登陆费,寄护照原件。我数年前申请时是申请一个人先移民,想等安顿好后再把爱人,孩子办过去,但现在孩子也大了,我想干脆一起移民算了。当初填表时爱人也作为PRINCIPAL单独填了表,但未交爱人和孩子的申请费,并在表上注明只一人前往加拿大。
请问:我现在可否在新表中改填成3人一起前行,是否要再加一份说明?这样会不会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请各位赐教,不胜感谢。
不系之舟 : 2004-11-11
#2
没问题,直接把孩子和爱人的登陆费和报名费汇去,估计就行了!我就是这么干的!和你情况一样,中介说没问题!
admin : 2004-11-11
#3
你申请的时候,在表上注明只一人前往加拿大.使馆目前的审核是基于这种情况做出的. 改变主意肯定会对case有影响.
笨笨觉得可能有些要点要搞清楚. 你提交申请时,是否提交了和配偶的结婚公证(以消除可能的假结婚怀疑).
配偶也作为PRINCIPAL单独填了表是什么意思? 他怎么会是PRINCIPAL呢?
BlueMountain : 2004-11-11
#4
谢谢“不系之舟”和“小熊笨笨”
谢谢不系之舟和小熊笨笨。我第一次填完表递交后,使馆来函让我爱人也补填了一份PRINCIPAL才应该填的表格,另外结婚公证当时也交了。还有这次补充材料使馆给了我两套分别钉在一起的IMM8,“FAMILY COMPOSITION FORMS”,“FAMILY TREES”,以及一个单张的“SCHEDULE 3”。是都我填还是有一套由我爱人填?为什么有一个单张的?
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