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最重要的担保人收入问题,没有提到。这一点,才是卡住了大部分人的地方。
2、申请年限没有提到。除了夫妻团聚移民可以在一年内完成(最快有一个半月的),其它申请年限都长达数年,特别是父母团聚移民,甚至长达7-8年,导致有人游行。
3、未婚夫妻这部分,对中国大陆人不成立。注意,不是法律规定不成立,法律不敢歧视中国大陆人。但是事实是加拿大移民官有内部指引,如果是加拿大人担保在中国大陆的未婚夫(妻)到加拿大,则会长期的拖延下去。这个长期以“年”为单位。俺一个亲戚,男的在加拿大,担保国内的未婚妻移民加拿大,结果拖了两年多,一直没有下文。后来干脆回国结婚,几个月后申请就被批准了。
加拿大移民局有内部指引的,比法律更强。别光看表面的法律规定。很多时候,是移民中介用来骗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