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我已在加两年,老公和我都有工作,两人年收入税前是八万左右。在加已买房,今年想申请妈妈一人来加探亲和团聚。有几个问题不太清楚:
第一,有人说先申请移民,然后再申请探亲,并不会因为你申请了移民 而影响探亲,或者是因为申请探亲而影响了移民。
第二,父亲大人已去世,母亲大人没有工作,但有公家房,无存款,这样会不会影响申请移民和团聚?(听有些人说申请探亲的时候需要妈妈提供房产,退休金之类的东东)
注:申请探亲或者是移民的时候,需要提供担保人(我的)银行存款证明吗?或者只需要提供年收入证明?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