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楼的话是不正确的。假设你老公是加拿大公民呢?你们怎么可能有合户的户口?!!再来,如果你老公的户口不在你同一个城市呢?为了合户还要先迁户口吗?
而且根据我的感觉,要我们提供户口簿的复印件,无非是因为国内有这样一个户籍制度。他们无非是要看看我们是不是制度内的“良民”而已。反正我的户口簿复印公证件上就是“未婚”的,当时也没觉得有啥不对。因为上面显示有登记时间的,我户口簿上的未婚是2000年的记录,而结婚证是2004年的。所以户口簿上的未婚很正常嘛!
亲属关系公证我看你不用了,如果有了小孩,或者是再婚以后形成的子女关系,就要证明小孩与你们的亲属关系了。
身份证公证不用了,护照公证要的。――虽然在讲到护照的时候是说只要复印件,但是后面的提示里讲了,“所有上述文件都必须要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