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brinacat2008 : 2010-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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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请教问题: 1)我在2年前和我的男朋友做为Common-law给我的父母申请了移民。2)现在他们的状态是: 父母正在审理中,(父母现在人在加拿大),请问移民局要审理他们多长时间?3) 另外,我在报2009年的税上,是不是还是继续要填写:Common-law? 4) 如果审理完我的父母后,会不会还要我和我男朋友的材料: 如:税收证明(canada revenue agency), 工资单和单位介绍信等的材料了? 请指教。 请说明一下具体的程序是什末?谢谢你们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