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stin_zhu 说: 偏偏解答完整!支持 点击展开...
偏偏 说: 理论上是这样的,只要是“夫妻”或者“父母和子女”关系,就可以团聚。但是如果父母给子女办理,子女必须小于18岁吧(法定是18吗?反正就是只能给不成年的子女办团聚),反过来子女给父母办没有限制。兄弟姐妹不能团聚,只能在办技术移民的时候加分。 点击展开...
一个愤青 说: 谢谢大家指点。 偏偏,我不是问兄弟姐妹能否团聚,而是,父母都团聚了,兄弟姐妹是父母的子女,也可以办团聚,那配偶的父母也是直亲,团聚;配偶的父母的子女又是直亲,团聚;配偶的父母的子女的配偶的父母又是直亲,再团聚........ ,理论上讲行的通么? 另外,如果有所说的“法定18岁”以下子女才可以团聚,有没有权威的信息来源可以指点一下,谢谢! 点击展开...
wingwinggg 说: 你的假设是行得通的.但是团聚移民,申请父母过去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来的. 父母年纪大了,现在加拿大政府已经日益老龄化,所以VO会认为,老人过去了,又不能工作,纳税自然不多,消费也少,刺激不了加拿大的经济发展,而且会形成负累,对加拿大政府来说没有利.所以一般来说,审批时间比配偶团聚少很多,大多数要几年才可以完成. 而且名额不多. 点击展开...
一个愤青 说: 听人说:移民后,父母可以申请团聚移民。 另一人说:父母团聚移民后,(直系亲属)兄弟姐妹也团聚移民。 于是:兄弟姐妹的配偶的父母也团聚移民,其子女又团聚移民... ... 我晕到 ,如此说来,一人移民,无穷尽家庭都可以团聚移民了 ? 哪位大虾有权威见解,指点一、二啊? 点击展开...
一个愤青 说: 最好不要啊,虽然年纪大,做儿女的也更要孝顺啊,绝对不能说“形成负担”啊!!哪个国家哪个社会不是如此?加拿大是民主的,希望你说的VO也多些人情味,他们也有父母啊。 点击展开...
wendy82221 说: 大家好,我们体检完了,补充的材料也寄了。我们是10月20日面试,回来后到11月15号以前的状态是12,16日查时状态变5,补充说明注的时间是2005年10月15日,这个时间还没去面试,到现在还没收到补料信,不知什么原因。是不是电脑显示出问题,帮帮忙,解释一下。 点击展开...
偏偏 说: 有没有奖励阿? 点击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