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家园论坛
给登陆前同居1年或以上申请团聚没有交材料提个醒
原文链接:
https://forum.iask.ca/threads/37214/
梧桐 : 2005-12-15
#1
登陆前同居1年或以上然后回去结婚,现在申请团聚的,不要在申请材料上写自己有同居1年或以上经历,因为在加拿大法律同居1年就是common-law的关系,那么在登陆前就要报告给领事馆,如果没有这就是拒签的理由了,已经有5个人被拒签了,没有交材料的注意这个问题。
kinndydu : 2005-12-15
#2
路过,顶。
diaodiao : 2006-01-04
#3
楼主能不能详细解释一下,我和老公就是这种情况,现正在准备材料中.先谢谢了.
塞外小仙 : 2006-01-04
#4
很重要的信息呀!!
happy29 : 2006-01-04
#5
明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