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ngdang2005 说: 有几个关于父母团聚移民的问题请教一些有经验的前辈: 1、父母团聚移民递交申请时是否必须已有报税记录? 2、在团聚移民下来前,是否每年必须保持申请时的收入(即CIC网站公布的当年的团聚最低收入)? 3、递交香港和北京有什么区别?香港是否快些?那些人符合递交香港的资格? 点击展开...
jgcl 说: 1. 不一定需要NOA,但必须有证据证明过去的12个月内的担保人(如果有联名担保人就加上去)在加拿大的总收入必须符合资格。记住是已经有的收入而不是未发生的。 2. 建议你每年都保持,否则一旦被抽查后果可不美妙。当然你也可以赌,只不过输了就不要后悔,因为没人能保证CIC一定会查还是一定不会查。 3. 香港比北京快的多,但如果你父母的户口不在中国南方四省(广东,广西,福建,海南)就不可以递交香港。 点击展开...
旋转的天使 说: 不是按住址,是按户口吗? 点击展开...
dangdang2005 说: 另外,现在排北京实际平均多长时间呢? 点击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