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ngker725 说: 我的男朋友是2000年与前妻结婚的,后因工作需要长期两地分居导致感情破裂,但因为当时已提交了移民申请所以婚姻一直维持着,直到2005年6月登陆加国,刚去人生地不熟,同租一个house的两个房,11月份前妻搬出。我和男友感情已非常深,等待的日子生不如死。 听说加法律要分居一年,才可离。他们今年7月能提出离婚吗? 是不是一定要等到今年11月。 在加国的分居协议是去哪里办的?请赐教, 谢了! 如果前妻考虑怀孕, 当然是别人。 对离婚有否帮助? 点击展开...
Ruibin 说: 上中国驻温哥华领事馆网站,看国内公民在那里办理离婚的手续,好像不需要等1年,很快就行了。 老婆怀孕更不能离婚了。 点击展开...
justin_zhu 说: 好象挺复杂的关系,这种情况即使你男友离婚了,你也无法马上申请团聚,否则这种情况被拒的可能性大于50%! 点击展开...
rongker725 说: 问了律师,说可以现在可以离。 他前妻于月底回加国,然后办离婚。 希望不会对我将来的团聚移民申请和他的入籍产生负面影响。 点击展开...
rongker725 说: 情人节苦涩的一天。 楼上的两位,所要提供的证据是他离婚以后的还是过去的?请赐教! 我和他是真心相爱的,我们有整整十年的感情。 点击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