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边的星 说: 好像要求说要加籍身份的是以海外雇员的身份在外,家属陪同的才可以!貌似要公司提供雇佣材料之类,然后你的海外收入每年也要报税什么的!仅仅只是说你陪家属回去住的那个理由不成立!可以去咨询法援处!416-971-9674 点击展开...
sunny98 说: 属实,但是要注意,PR身份必须陪伴加籍配偶或父母在海外居住,才能视同加拿大居住。如果他在陪伴配偶或父母时,PR身份已丧失则不行。保持PR身份的前提是任意5年内必须住满2年。 点击展开...
sunny98 说: 不用的。不过要注意,一定要PR陪伴加籍配偶或父母在海外生活才行。如果你入籍后回中国和原来就在中国的PR一起,应该不算PR陪伴加籍配偶。 点击展开...
tissot 说: 如果配偶的枫叶卡已到期,人不在加拿大且未满足5年住够2年,这样PR身份就自动丧失了吗?咨询处的人说即使枫叶卡过期了,也可以这样操作。 点击展开...
MGG 说: 98:“PR陪伴加籍配偶或父母在海外生活才行。如果你入籍后回中国和原来就在中国的PR一起,应该不算PR陪伴加籍配偶。”怎么区分?是以谁先回中国为主吗?PR先回中国,另一人入了籍后回就不算吗?那是否另一人入籍后PR必须先回加拿大,然后再两人一同回中国这样才算陪伴加籍配偶? 点击展开...
sunny98 说: 可以这样理解。 点击展开...
MGG 说: 98童鞋啊:中领馆签出的签证一般只有6个月,难道6个月后持枫叶卡的一方还要随同入籍的一方一起回加拿大,等入了籍的再签好中国签证后再一同返回中国吗?否则就不算陪伴吗? 点击展开...
leo66666 说: 完全不必要申请什么夫妻团聚。。。。。。??? 点击展开...
tissot 说: 今天去多华处咨询入籍之事,工作人员提供一个重要信息就是,如果本人拿到公民后回国和配偶居住(他没有在加拿大住够两年),本人在国内住满两年后(配偶也视为在加拿大居住),即便他的枫叶卡过期而且没在加拿大住够两年,也能重新 RENEW 枫叶卡。。另外,未成年子女也与配偶相同情况(在加拿大已住够一年,加上回国陪同加拿大公民的两年,共3年),甚至可以直接申请入籍,不知这个消息是否属实,想请教这里有经验的XDJM们,谢谢提供任何的信息! 点击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