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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房产如何处理

原文链接:https://forum.iask.ca/threads/45369/

neochang : 2006-02-18#1
请问在国内有房子没卖,怎样处理可以在今后免交个人所得税。是否要作评估和公证,如何操作呢?
新的行李规定中是否要求经济仓的人只能为23公斤的限额,新移民也是吗?

:wdb2: :wdb2:

neochang : 2006-02-19#2
自己顶
多多指教呀,各位大虾

jarjarbinks : 2006-02-19#3
偶也想知道
up一下

黑小子 : 2006-02-20#4
我的房子是出租,干嘛要卖?能升值,留着!

黑小子 : 2006-02-20#5
23公斤是指一件行李只能有这么重,但是新移民一个人可以带四个23公斤的行李,总重量比过去少了4公斤。我这次过关就遇到了这件事,差点被扣,好在人家一称总重量只超了四五公斤,也就放行了,这是在北京机场查的,进入加国后,谁都不管了,一路畅通!

心境如雪 : 2006-02-24#6
我坐大韩航空至温哥华转加航时被认定超重而罚款,托运部分仅超重1公斤再加手提部分(他认为也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