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日看到有朋友介绍中国总领事馆的重要通知,说[FONT=楷体_GB2312]
安省交通厅在受理持原居住国驾驶执照者申请更换加国驾驶执照时,不再接受与承认安省翻译协会(ATIO)出具的驾照译文证明,而要求申请人提供原居住国政府公证机关出具的驾照公证书。来自中国大陆的移民持中国驾照申请更换加国驾照时,提供中国公证机关出具的驾照公证书(附英文译文)即可办理。[/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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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意让朋友打电话去安省交通厅咨询此事,答复是政策没有改变过, 仍然是2年的驾驶经验+国内公证书(中英文)+国内交通部门或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书(英文或法文)。 我现在很糊涂,到底是只要公证书还是必须要国内交通部门或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书(英文或法文) ???[/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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