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移民部长不单不理会自己制度的缺点,还要市民也加入这个不让你做公民的运动。 公民法本身便存有漏洞,或者不清楚的地方,就是居住的定义并没有说明人一定要住在此地。那些不住 点击展开...
mogusaen 说: 种种问题都是因为移民监太短造成的,应该改成连续住满10年。 让不想长住的人趁早放弃,对大家都有好处。 点击展开...
飞行人 说: 原则同意。我之前只想到4年累计住满3.5年,你这个10年好像比我彻底,哈哈。 我进一步想到,不但应该加强移民监管理,而且应该让所有申请移民的人都了解制度的严密,让一部分准申请者趁早放弃,减少案件积压。 点击展开...
龙猫dodola 说: 新闻:《不让你做公民的加拿大公民法官 住满3年也把你拒了》的相关评论没看懂,这意思是说 “这类案子通常是留在此地看小孩的妈妈,丈夫在海外。好不容易住满三年,公民法官却出来新招,说你拿了公民便会跑,让你做公民干麻?” 妈妈在加拿大带小朋友读书生活,爸爸是空中飞人,即使妈妈在加拿大居住满 3 年,也无法成为加拿大公民吗? 点击展开...
SPIKE 说: 住满3年只是必要条件,不是充分条件。 能入籍的必须住满3年,并不意味着住满3年必须让你入籍。 如果法官让一个没住满3年的人入籍说明他违法了,但是即使他让所有住满3年的人都入不了籍也不能说他违法。 点击展开...
jimren 说: 依据中国国籍法规定,加入其他国籍,中国国籍自动取消,我不知道加拿大将自己的公民国籍取消了,将要把这个无国籍人送到哪里去?中国肯定是不会允许入境的,所以移民局只是在吓唬人而已,过不去法律关的。 点击展开...
zjmyhome 说: 这篇报道本身就是赚眼球的,三年是必要而非充分条件。我们可以从立法精神去考虑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为什么要求住三年,是为了要你向加拿大政府证明,你与加拿大建立了稳固的关系,你希望把这里当作你的家,去共同建设这个家。报道中也说了“尤其是单身妈妈带孩子的”,这些人是违背了立法精神,这些人中有几个在中国的收入是在加拿大报税的?又有几个是不拿加拿大福利的?又有几个没参与推高温哥华房价的(我不在BC)?这些人,想想看,对这个社会贡献了什么,想拿三年福利,弄个国籍,走人。 我看严点不是坏事儿,一家人在这儿稳定工作,照常交税的,有几个被拒的呢? 点击展开...
蓝天 说: 当初就不该引进什么移民得了。 但是人家既然来了,也住满3年符合你书面的要求了,还能怎样?那按规定怎样该给还是得给吧。 你管人家今后要回去还是怎样呢? 所以说这加拿大。也是有毛病。你当初不要搞这移民现在有这麻烦? 但你自己放的屁是要负责的吧。不能你当年放了屁,现在又反悔,不负责任了。 点击展开...
蓝天 说: 当初就不该引进什么移民得了。 但是人家既然来了,也住满3年符合你书面的要求了,还能怎样?那按规定怎样该给还是得给吧。 点击展开...
蓝天 说: 你管人家今后要回去还是怎样呢? 所以说这加拿大。也是有毛病。你当初不要搞这移民现在有这麻烦? 但你自己放的屁是要负责的吧。不能你当年放了屁,现在又反悔,不负责任了。 点击展开...
mogusaen 说: 这里讨论的案例,是加拿大不给申请人国籍。申请人依然是中国国籍。 点击展开...
toronto diver 说: 我记得公民申请上只是说过去4年physically住满3年是具备了申请的基本资格,并没有说肯定成为公民,充要条件总懂的吧。还有考试面试等其它因素。 点击展开...
Michelle Libra 说: 一般考试过了就给国籍了,如果考试过了还要面试,这个人的情况就比较复杂了,他的材料或多或少存在着疑点,需要面试来进行判断、澄清。 为什么要面试呢? 因为:面对面交谈,尤其是单独面谈,从你的言谈举止、反应与眼神,都能对一个人的品性做出最直观的判断,经过受训的专业人士,还可以直接判断对方是否说谎、其言谈回应与行为是否受到过第三方的指导或影响,从而推断出其动机和实际情况的可能性。我个人认为,他们判断的准确率要比平常人高很多。 公民拥有的权力是一般居民所不能匹敌的,他们的投票权可能左右到加拿大的政局、经济甚至影响到当地人的生活方式,因此,对居民资格宜于宽松,对公民资格则应严谨对待。 很多人把加拿大政府给予外国公民国籍的做法当成是一种卖护照挣钱的行为,这是错误的功利主义思想。 严格甄选公民,是确保现有加拿大公民权利与利益的正确做法,过度宽松将会从长远影响到加拿大的政治、经济、民生、乃至下一代和国家未来的发展。 不常在加拿大住甚至连税都不缴的人,建议保留永久居民的身份就好了。五年内住满两年,是个很宽松的条件,没必要入籍。在你未充分了解加拿大的政经形势民生问题生活方式等之前,匆匆给你一个公民身份,那是把广大的加拿大共民的权利当儿戏的行为。 区区200元的处理费用,连cover签证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薪水都不够,这个服务何止是不盈利,根本就是大亏本,而且支付这个团队的庞大薪水都是我们这些住在加拿大的公民和永久居民等人缴纳的税收所支付的,就别再拿这些来说事儿了。你成了公民后,组织一个游说团体,到渥太华去劝加拿大国会改变政策再提吧。 点击展开...
iamgrace 说: 说得对,移民部长将手中权力当做生意的砝码,一天一个样,他以为他在维护国家利益,那广大的移民申请公民的正当权益他又置之何处? 点击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