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存有饶幸的心理
有些人在报税时,把不应该报进去的部分报进去了。如政府规定允许抵扣的搬家费,只有在加拿大因工作或学习需要所付的搬家费,才可作为收入的抵减,有些则把第一次登陆来加拿大飞机票报进去了,这是不符合规定的。当然如没有抽查到也许什么事情也没有,可当抽查到时,你的信誉就会受到很大的影响。。。。。
五、不习惯留发票和收据
很多大陆移民来这里后,很快就买了自己的小生意,并注册成立了有限或无限责任公司。按政府规定,凡是与小生意有关的费用,可以列作小生意的支出。但必须有合理合法的发票。所以在平时要养成保留发票的习惯。如汽油费、交通费、广告费以及与小生意有关的其他合理支出,没有小生意的家庭也同样需要保留发票,如学费、房租费、医药费、托儿费等,这些发票是用来抵减收入的重要依据,应该很好的保存。如果不妥善的留存这类发票,报税时就不能用来抵减收入,减少你的应纳税额。当然有人会想,我支付了就要填进税表里,反正税务局又不要求我附发票,如果查到了我就说明清楚就是了的。实际上当真正查到你的时侯,你拿不出依据又能说明什么解释什么呢?这是一个十分健全的法制社会,它有许多有效的措施,来保证每个人去遵守它。因此在与政府打交道时,首先想到的是按政府的要求去做。同时也保证了自己在这个国家里有良好的信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