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是加拿大(多伦多)公民(华人),2005年10月我和他在国内一交友网上有缘相识相知相爱,同年11月我们结婚。而我老公和他的前妻是在2005年9月办的离婚手续,他的前妻在2005年5年2号登陆加拿大后获得枫叶卡,(但只在加拿大呆到05年7月就回中国了)离婚后她一直在江西继续她的公务员的工作。
但现在的问题是,我老公无法担保我团聚移民,原因是他现在还在担保他前妻期限内.
请问:
1, 如果他的前妻(因为中国公务员必须为中国公民)自愿放弃枫叶卡,那我老公是不是就对她没有担保的义务了?
2, 如果他的前妻自愿放弃枫叶卡后,我老公是不是恢复担保人的申请资格,可以担保我家庭团聚移民??
3. 办理家庭团聚移民时,我需要提供我的学历证书吗?
我知道我的事情比较复杂,想请教各位一下,怎样才能最快最顺利的申请成功,有哪些事项需要注意的。谢谢!无比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