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中的“你”不指任何人。
我觉的一些common sense的东西也没签合同的必要吧?
难道你每次去饭馆吃饭,要先签一个最后结账收多少钱的合同?
难道你不知道吃饭要给15%的小费的常识?
商家估价你这个工程的时候,是不是应该加一点提前量,依照
这个提前量报价,你认为合适就进行,你觉得心疼就自己做。这是常识
吧?如果你连这种常识都没有,你怎么可能出国呢?我觉的这种人
现在在中国都不好找了。
而且铺地板这种事说真的我见过的都是自己铺的,加拿大家里的活不都是
自己买个书,上个网,租个工具周末自己在家倒腾么?你自己脑残想不通
就算了,最后还手残在加拿大雇人工帮你装。包工包料什么都给你包了,
你还觉得别人坑你。 自己不做,又觉得别人坑你。
签合同是肯定的,但是要分场合,这种辛苦活我肯定都是口头约定了。
我倒是建议以后商家上门服务的时候,遇到叽歪的客人,一定要用合同
保护自己,不要傻傻的以为讲清楚就好了。
最后建议大家入乡随俗,家里的活儿都自己做了吧。你不会没关系,
慢慢学嘛。专业的干几个小时就完工,我们做慢点,1个星期也做完
了。你就当玩积木了。现在网络这么发达,去youtube看看,比葫芦
画瓢。你说你有钱不在乎,就是要请人,那你就按照规矩付钱。
大机器可以租,小工具自己做省下来的钱买点就齐全了,在加拿大几年
别的不敢说,让我自己盖个房子没问题,就是慢点,要随时去goog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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