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經常用我的座右銘去勉勵自己與別人:"做最好的準備,作最壞的打算!"沒有過不了的檻兒。一切能以平常心對待,沒有"困難"兩字在你的字典裏。 可能是我打小開始家裏就給我很大的自由度,一向隨心所欲,做自己想做而又認為是"正確"的事情,寧可自食其果而不要後悔。所以我從讀書選專業到出來工作都是自己想自己幹。碰釘子不少,粉身碎骨後自己再用膠水把自己粘好,繼續去碰釘。但也是成長的經歷,神給我的功課。要感謝神感謝我的爸媽。 走出中國是我從初中就已定的目標,好像那時候的我就已經感覺到,我這種喜歡天馬行空的人,西方國家會更適合我發展,(來到以後,事實也是這樣)。向著這一方向,我一直向前走著。也不記得碰了多少釘子,碰得都把自己毀容了...... 一次機緣巧合知道Live-in Caregiver移民加拿大,而我是幼師背景,更是我優厚的先天條件。決定走這條路後,不斷上網找資料,瞭解這個項目,一切順利進行中......雖然有幼師背景,但我還是決定參加6個月的LCP培訓,找了一家"看上去"很有實力的公司,談好條件後,交了RMB1,000訂金,上學去了。因為我是插班生,很多資料都沒有,只能向"前輩們"借來複印。但不知道走了什麼狗屎運(好像有點不文雅,不要介意),有一位美女老師知道我沒有之前的資料,就說不如把一套電子版的資料發給我,省得我去複印了。呵呵!那當然最好不過了。就這樣,我從沒有資料到擁有一套比"前輩們"還要完善的資料,真是把我樂壞了。又一次機緣巧合來了,在上學不到1個月,知道了另外一家更好的培訓機構,披星戴月地前去打探,說時遲那時快,從插班生到轉校生。拿著ex學校的資料溜了(之前交的訂金當然就是捐出去了)......轉校生活多姿多彩,老師風趣幽默,同學嬉笑打鬧,6個月很快過去了。畢業前,知道自己需要找雇主,跑了一趟北京找仲介,回來後再與同學商討得出結論,交錢啟動沖向加拿大。很快雇主有了,LMO到手了,面簽時間確定了(收到LMO交了材料申請,等了10個月去北京面簽。當時不要求考雅思,當然有好的雅思成績免簽,我考過但成績不好,沒有交上去,因為我的強項是聽和說,讀和寫不會也不懂,面簽就是要聽、說能力,正是我的優勢,加上仲介的面簽培訓正中面簽所有問題,10分鐘pass,拿體檢表走人了)。 一切的一切都無比的順利吧,你聽起來很輕鬆吧。但從知道這個項目到人在加拿大也用了一年半時間啊!個中的辛酸就看每個人背景不同而不一樣。英文好的一下子就過,幼師和護士也還好,已是媽媽的也算有經驗...... 工作開始——2年勞改期開始 之前紙上談兵,現在真刀實彈了。 初來乍到,沒有朋友、沒有親戚,什麼都靠自己,生活習慣的不同,文化的差異,寄人籬下地工作,對法律的不瞭解,對自己權益知識的缺乏,對雇主應盡的責任與義務更是一無所知......只知道自己無知,別的一無所知。之前糊裏糊塗地簽了"賣身契",我的"賣身契"如下:每週工作31.5小時(其實是按31.5小時來支付週薪,實際每天工作12小時以上,這樣的薪水稅後到手$600+ per month,可憐吧,很像以前臺山人被賣到舊金山的"賣豬仔"),每週休息週六周日(實際只休周日),每工作12個月有2周帶薪假期,每年3天的帶薪病假(還不知道有沒有這樣的待遇,就......請往下看)。不平等條約已經是實事,想著也是為了2年後的身份,錢少些、工作多些算是代價,安慰自己說:即來之,則安之。很多人勸我換個雇主,錢太少,工作時間太長。但我想,這家人其實也不錯,申請我來也等了我一年多,對我也算nice,不換了。 誰知道老天爺就是不讓我過上安穩日子。我不換,雇主倒想我走。 到多倫多正正好2個月,一個週六下午,雇主生氣地敲門,我一出房門,男雇主就說:We don't need you anymore. You have to leave my house, right now.什麼?什麼?什麼?我還沒反應過來。他要我現在、馬上離開?我去哪?回中國?沒有朋友、沒有親戚,今晚怎樣過?現在是冬天啊,外面零下十幾度呢。我問他發生什麼事情?他就說我什麼都不會做,什麼都做不好,就是要我現在就離開這裏。我問什麼不會?什麼不好?他就說就是不想再請我了。我說:現在離開我只能睡大街了。"That's non my business." TNND什麼狗屁加拿大人,跟我說這話的還是個做員警的,可能他就是喜歡用這句話對著犯人說吧。我......我......我忍。我接著說,我們真的不能坐下來好好談談嗎?男雇主的態度堅決,沒有和談的餘地。我只能一邊哭著,一邊收拾行李,一邊試著打電話給一個算是認識的同學(以前LCP培訓的同學,不熟悉的"朋友")看看能不能收留我這被掃地出門的"垃圾",因為她有一位叔叔在多倫多,有自己的house,剛好有間空房,我可以睡上幾個晚上(我有交房租的,多倫多市價$100/周。加拿大無論是親戚還是朋友,錢是算得很清楚的)。就這樣2010年11月8日抵達多倫多,2011年1月8日離開雇主家。這日子永遠不會忘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