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不要说短登,我无意说了此话,边境移民官认为我无意服务于加拿大,他说:I'll refuse you, you cannot do any contribution to Canada......,搞得我解释了半天,还让我在角落里的椅子上等的半天,最后还让我下次来时,先申请TD(travelling document),然后才申请枫叶卡,这次不能发卡,说:因为寄给加别人不符合加拿大法律,搞我十分动。太实在了就儍了。
我在多伦多机场遇到的这个移民官老是把refuse挂在嘴边,我没有看表但我好像在那里停了止少一个小时。以前从坛子里看说移民官都不怎么管或可实话实说都不一定可信,反正我遇到的这个人对我不太友好。还要求我用英语回答问题,不能使用翻译。要是在国内我早就火上房了,但在人家的地方我没敢发火,再说从法律上讲,移民官司也没有什么违法的地方。而且他可以根据情况自行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