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融妈 说: 刚听说的,夫妻2人只要有1人在加坐满移民监,就可2全家取的国籍了,希望求证。 点击展开...
yokoyanygang 说: 道听途说的? 点击展开...
yiminren 说: 有条件的,请仔细阅读移民条例,不要听说什么什么的。 第一、在之前5年住满两年能保留居住权 第二、在之前4年住满3年(1000天)能申请入籍 第三、有加拿大籍的配偶陪同,在国外期间也算在居住期内 虽然不是原话,但是意思接近了。 看见了没有?大家应该醒啦 点击展开...
坏坏猫 说: 按照这个条例,的确是可以的亚。 夫妻有一个人4年住满3年(1000天),然后申请入籍,另一个5年住满两年以保留居住权。申请入籍成功之后,夫妻俩人一起回国也一样可以保留居住权。 计算一下最短居住时间,假设妻子一直在加拿大,这样3年就可以申请入籍,如果立刻就可以入籍的话,回国团聚,从那时起丈夫也就算居住期内了,这样其实丈夫只要在头三年内在加拿大最多呆个半年就足够满足5年住满两年的条件了。之后虽然丈夫没有国籍,但是居留权就没有什么限制了,爱去那就可以去拿了,只要和老婆在一起就成 我的算法正确否? 点击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