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更变态的,同时收到了另外两份邮件,一份让我们补充材料,证明我老婆有定居在加拿大的意愿的,
因为早几年申请过一次团聚,拿了枫叶卡之后就回国了,没住够时间,去年申请返加签证被拒了。
这份邮件提出的要求是:提供辞职,卖房子,托运东西到加拿大,已经开始在加拿大找工作的证据。这不是变态吗?申请都没批下来,还不知道要等多久,辞职了一个月少了几千块人民币的收入?人都没过来怎么在加拿大找工作?房子卖了,东西运了,然后住旅店等签证?她妈的有病啊?
同时受到的还有另一封邮件,是这么写的:
Kwan, Stella -HKONG -IM would like to recall the message, "Procedural Fairness Letter F000267346 / SK04875".
"Procedural Fairness Letter F000267346 / SK04875".就是提出补材料要求的邮件,从字面上看,这邮件的信息已经被取消了(recall)。真是莫名其妙。
这个姓关的臭女人究竟想干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