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想咨询一个work permit的extension问题。
我是曼省就读的1年full-time课程,2014年5月份毕业,之后6月份马上申请了post-graduate work permit并开始全职工作。2015年2月5号,手续完备并提交了曼省的省提名申请(MPNP),最近移民局刚电话咨询了我的employer,我的雇主也交了LIMA $230 的费用。目前情况是,我的post-graduate work permit,6月初就到期了,但是我的MPNP还没有下来,估计要在我的工签到期后,我也就无法在现有的post-graduate work permit到期前完成新的work permit续签,我是不是算非法居留了?请问我可以等到MPNP最终下来后,再去申请新的work permit吗?还是现在马上就先申请visitor permit之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