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冤案肯定有的。但也正是伴随着一些冤假错案的平反纠正,社会在进步中。
贴一个也是和卖淫嫖娼有关的案例:
2002年12月13日《中国青年报》报道了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处女卖淫案”:东北少女纪晓云在毫无证据的情况下,被防暴大队的警员认定为卖淫女,毒打了三个小时,直到医院发出病危通知。纪晓云在被刑讯逼供中曾大呼救命却无人理睬。后来医院证明廖晓云是处女,才还了这个无辜少女的清白。
中青报的报道称,在殴打纪晓云的过程,一个警员问一个朝门口站着的人:“廖局长,这个小姐嘴硬怎么办?”纪晓云听到有人回答:“照老办法办,我看她不会是江姐吧。”
这位局长将涉嫌卖淫的嫌疑人与革命烈士江姐相比,拿祖国的公安机关跟国民党反动派的特务机构相比,就这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