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家园论坛

陪伴公民在国内保PR身份

原文链接:https://forum.iask.ca/threads/796792/

dennistan2009 : 2016-07-07#1
想请教一下,我在加拿大马上能入籍,我老婆在国内枫叶卡马上失效,我入籍后回国,之后我老婆枫叶卡失效,这样我老婆还能通过陪伴公民保住PR身份吗?陪伴时间足够的话,还能续枫叶卡吗?她枫叶卡失效后,到时如何能过境来加拿大呢? 多谢!

dennistan2009 : 2016-07-07#2
想请教一下,我在加拿大马上能入籍,我老婆在国内枫叶卡马上失效,我入籍后回国,之后我老婆枫叶卡失效,这样我老婆还能通过陪伴公民保住PR身份吗?陪伴时间足够的话,还能续枫叶卡吗?她枫叶卡失效后,到时如何能过境来加拿大呢? 多谢!

邪恶联盟 : 2016-07-07#3
不可以吧。要很多条件的。建议你老婆赶紧过来,

kittylee : 2016-07-07#4
想请教一下,我在加拿大马上能入籍,我老婆在国内枫叶卡马上失效,我入籍后回国,之后我老婆枫叶卡失效,这样我老婆还能通过陪伴公民保住PR身份吗?陪伴时间足够的话,还能续枫叶卡吗?她枫叶卡失效后,到时如何能过境来加拿大呢? 多谢!
据说可以,我有个朋友就是采用这种方法恢复了PR身份,但是需要准备的文件很多。

随遇而馣 : 2016-07-07#5
应该可以。等你在国内陪伴她超过2年以后,首先去加拿大使馆申请travel document,然后回加拿大申请续枫叶卡。

Horse Dragoon : 2016-07-07#6
有句话叫沾小便宜吃大亏!

楼主不妨反过来想想, 如果这样可行, 那么移民的人其中一个入籍后全家都回原来国家算了,反正夫妻另一个枫叶卡都能保住的。可能吗? 多少可能? 成功的来说说, 有吗?

我想看看官方规定的连接, 哪位帮个忙。

你以为加拿大移民部是二百五啊。

随遇而馣 : 2016-07-07#7
楼上,给你一个官网链接自己查,不要什么都想当然,
http://www.cic.gc.ca/english/information/applications/guides/5445ETOC.asp#appendixA

官网写的很清楚:
You may also count days outside of Canada as days for which you satisfy the residency obligation in the following circumstances:

Situation 1. Accompanying a Canadian citizen outside Canada
You may count each day that you accompanied a Canadian citizen outside Canada provided that the person you accompanied is your spouse, common-law partner or parent (if you are a child under 19 years of age).

Evidence required

You must provide supporting documents to prove that:

  • The person you are accompanying is a Canadian citizen; and
  • You are the spouse, common-law partner or child of that person.
Supporting documents may include:

  • marriage licence or evidence of common-law partnership (mandatory if you are accompanying a spouse or common-law partner);
  • child’s birth certificate, baptismal document, or adoption or legal guardianship document (mandatory if you are accompanying a parent);
  • all passports or other travel documents of the person you are accompanying used in the five (5) years before the application (mandatory);
  • Canadian Income Tax Notice of Assessment (NOA) for the past two (2) years
  • school or employment records;
  • association or club memberships;
  • documents showing the citizenship of the person you are accompanying, including the date the person became a Canadian citizen (mandatory);
  • evidence of the residential addresses of the person you are accompanying for the five (5) years before the application (mandatory);
  • any other documents that you want to have considered.

kittylee : 2016-07-07#8
有句话叫沾小便宜吃大亏!

楼主不妨反过来想想, 如果这样可行, 那么移民的人其中一个入籍后全家都回原来国家算了,反正夫妻另一个枫叶卡都能保住的。可能吗? 多少可能? 成功的来说说, 有吗?

我想看看官方规定的连接, 哪位帮个忙。

你以为加拿大移民部是二百五啊。
确实有这种途径,只是很多人不知道。

随遇而馣 : 2016-07-07#9
陪伴配偶在国外成功续卡的多的是,我身边就有这样的朋友,他们在美国n年了,女加公民,男加PR,男的已经成功续过两次卡了。

newlifestartnow : 2016-07-07#10
如果公民不工作, pr 工作可以吗?

kittylee : 2016-07-07#11
如果公民不工作, pr 工作可以吗?
我认识一个朋友就是这种情况,可以的。

随遇而馣 : 2016-07-07#12
如果公民不工作, pr 工作可以吗?
可以,对于陪伴公民配偶的,对这个公民配偶没有任何要求。

kevinluo : 2016-07-07#13
留下脚印

waterice : 2016-07-07#14
mark

yzy2005 : 2016-07-07#15
确实可以,一个朋友办过,哈哈

Horse Dragoon : 2016-07-07#16
楼上,给你一个官网链接自己查,不要什么都想当然,
http://www.cic.gc.ca/english/information/applications/guides/5445ETOC.asp#appendixA

官网写的很清楚:
You may also count days outside of Canada as days for which you satisfy the residency obligation in the following circumstances:

Situation 1. Accompanying a Canadian citizen outside Canada
You may count each day that you accompanied a Canadian citizen outside Canada provided that the person you accompanied is your spouse, common-law partner or parent (if you are a child under 19 years of age).

Evidence required

You must provide supporting documents to prove that:

  • The person you are accompanying is a Canadian citizen; and
  • You are the spouse, common-law partner or child of that person.
Supporting documents may include:

  • marriage licence or evidence of common-law partnership (mandatory if you are accompanying a spouse or common-law partner);
  • child’s birth certificate, baptismal document, or adoption or legal guardianship document (mandatory if you are accompanying a parent);
  • all passports or other travel documents of the person you are accompanying used in the five (5) years before the application (mandatory);
  • Canadian Income Tax Notice of Assessment (NOA) for the past two (2) years
  • school or employment records;
  • association or club memberships;
  • documents showing the citizenship of the person you are accompanying, including the date the person became a Canadian citizen (mandatory);
  • evidence of the residential addresses of the person you are accompanying for the five (5) years before the application (mandatory);
  • any other documents that you want to have considered.

谢谢你的信息, 学习下。

个人觉得, 真要那样蛮难的, 好多文件证明,而且牵扯到2 人的证据等, 挺折腾的,还有风险, 不是所有人能顺利续到新枫叶卡的。

要2头都沾好处的就得劳命伤财。

随遇而馣 : 2016-07-07#17
谢谢你的信息, 学习下。

个人觉得, 真要那样蛮难的, 好多文件证明,而且牵扯到2 人的证据等, 挺折腾的,还有风险, 不是所有人能顺利续到新枫叶卡的。

要2头都沾好处的就得劳命伤财。
最烦什么都跟占便宜挂钩。自由迁徙不是公民权力吗?咋就占便宜了?哪里能挣钱养家就在哪里生活,占谁的便宜了?难道非得让别人在加拿大养不了家,然后拿国家福利你就高兴了?这都什么心理呀?!

liangshidu : 2016-07-07#18
谢谢你的信息, 学习下。

个人觉得, 真要那样蛮难的, 好多文件证明,而且牵扯到2 人的证据等, 挺折腾的,还有风险, 不是所有人能顺利续到新枫叶卡的。

要2头都沾好处的就得劳命伤财。
是的,我这里要正告一下想走这条路的人士,这条路确实有很大风险
真实案例,出自我之前工作的律师楼
女方入籍后多年生活在国内,儿子长期生活在加,老公枫叶卡失效,前年女方回加,帮助老公续卡,提供了那些证据,结果移民局拒绝了他的申请,只给他发了十年多次往返签证。女方不服以人道理由上诉,法官驳回了他的上诉,法官当庭说,我们加拿大没有不讲人道,不是给你丈夫十年探亲签证了吗,你们可以用此签证在加拿大团聚,也可以在中国团聚。加拿大当年已经给你机会了,可是你放弃了,加拿大PR不是PRIVILEGE.

liangshidu : 2016-07-07#19
最烦什么都跟占便宜挂钩。自由迁徙不是公民权力吗?咋就占便宜了?哪里能挣钱养家就在哪里生活,占谁的便宜了?难道非得让别人在加拿大养不了家,然后拿国家福利你就高兴了?这都什么心理呀?!
真实案例,出自我之前工作的律师楼
女方入籍后多年生活在国内,儿子长期生活在加,老公枫叶卡失效,前年女方回加,帮助老公续卡,提供了那些证据,结果移民局拒绝了他的申请,只给他发了十年多次往返签证。女方不服以人道理由上诉,法官驳回了他的上诉,法官当庭说,我们加拿大没有不讲人道,不是给你丈夫十年探亲签证了吗,你们可以用此签证在加拿大团聚,也可以在中国团聚。加拿大当年已经给你机会了,可是你放弃了,加拿大PR不是PRIVILEGE.

随遇而馣 : 2016-07-07#20
真实案例,出自我之前工作的律师楼
女方入籍后多年生活在国内,儿子长期生活在加,老公枫叶卡失效,前年女方回加,帮助老公续卡,提供了那些证据,结果移民局拒绝了他的申请,只给他发了十年多次往返签证。女方不服以人道理由上诉,法官驳回了他的上诉,法官当庭说,我们加拿大没有不讲人道,不是给你丈夫十年探亲签证了吗,你们可以用此签证在加拿大团聚,也可以在中国团聚。加拿大当年已经给你机会了,可是你放弃了,加拿大PR不是PRIVILEGE.
那是因为她老公枫叶卡已经失效了。如果只是枫叶卡过期,那不意味着枫叶卡失效,想让枫叶卡失效,你得自己申请并得到确认。既然你在律师楼工作过,那么应该不会连这个都不懂吧?
如果本人具有永久居民资格,并且和公民配偶一起生活在国外,那就完全符合renew枫叶卡的规定,加拿大是个法制国家,移民局也得遵守规章制度。

liangshidu : 2016-07-07#21
那是因为她老公枫叶卡已经失效了。如果只是枫叶卡过期,那不意味着枫叶卡失效,想让枫叶卡失效,你得自己申请并得到确认。既然你在律师楼工作过,那么应该不会连这个都不懂吧?
如果本人具有永久居民资格,并且和公民配偶一起生活在国外,那就完全符合renew枫叶卡的规定,加拿大是个法制国家,移民局也得遵守规章制度。
这个我当然知道,他老公的枫叶卡只是过期而已,中国人这种一家两制的没有会主动申请失效。可是移民局就是不给他续枫叶卡,法官也支持移民局的决定
移民局虽然如您所说得遵守规章制度,但是他也有法律赋予的考核决定权
正如您说的,类似案例有很多也批准了,但是我发帖子的目的是说,这样做并不是百分百保险一定可以续卡的,是有风险的,楼主在决定这样做以前,要考虑清楚所有的可能和后果。

liangshidu : 2016-07-07#22
那是因为她老公枫叶卡已经失效了。如果只是枫叶卡过期,那不意味着枫叶卡失效,想让枫叶卡失效,你得自己申请并得到确认。既然你在律师楼工作过,那么应该不会连这个都不懂吧?
如果本人具有永久居民资格,并且和公民配偶一起生活在国外,那就完全符合renew枫叶卡的规定,加拿大是个法制国家,移民局也得遵守规章制度。
建议不能只举成功的例子,也要提供失败的例子,现实中我看到的失败被拒绝续卡的例子太多了。

tinyhuhulp : 2016-07-07#23
有句话叫沾小便宜吃大亏!

楼主不妨反过来想想, 如果这样可行, 那么移民的人其中一个入籍后全家都回原来国家算了,反正夫妻另一个枫叶卡都能保住的。可能吗? 多少可能? 成功的来说说, 有吗?

我想看看官方规定的连接, 哪位帮个忙。

你以为加拿大移民部是二百五啊。
这个真的是你不了解了,大把回流的就是这样一个入籍一个不入籍,拿加拿大PR的不失身份,拿加拿大护照的有中国配偶回中国方便。

liangshidu : 2016-07-07#24
这个真的是你不了解了,大把回流的就是这样一个入籍一个不入籍,拿加拿大PR的不失身份,拿加拿大护照的有中国配偶回中国方便。
是这样的,但是这个PR可不是百分之百能保住的,每年都有很多申请被拒绝。

tinyhuhulp : 2016-07-07#25
楼主,5楼已经告诉你了,你还想怎么样。你的问题在于你跟老婆长期分居,所以她的身份有可能已经失效。所以你要做的是回去陪伴两年以上才能申请续枫叶卡,因为CIC的要求是从申请的时间往前算,越过五年前的不管了。而且你老婆要续枫叶卡必须回加拿大续,如果你们都不回来,确实也没必要续。等够时间,你老婆先拿travel document过来再申请。而且你最好做好长呆的打算,运气不好枫叶卡可能要拖个一年半载才给你下来。
或者干脆你老婆直接过来呆够两年再申请。

随遇而馣 : 2016-07-08#26
建议不能只举成功的例子,也要提供失败的例子,现实中我看到的失败被拒绝续卡的例子太多了。
被拒续卡的确实不少,但是肯定都是有问题的,比如作假、提供虚假信息。我坚信,只要你是真实的、符合续卡规定的,移民局就没有理由拒绝你。至于说移民局具有考量权,是指在一些特殊case,没有一个完全符合续卡规定的正常case需要移民局的考量权来决定。

dennistan2009 : 2016-07-08#27
谢谢5楼回答,也给了我一点信心。特殊案例总是存在,也特别谢谢你能提供这样的续卡失败案例,我看了一下,是不是和女方入籍后多年在国内有影响,移民局会不会challenge她的公民身份.

穿越 : 2016-07-08#28
mark

随遇而馣 : 2016-07-08#29
谢谢5楼回答,也给了我一点信心。特殊案例总是存在,也特别谢谢你能提供这样的续卡失败案例,我看了一下,是不是和女方入籍后多年在国内有影响,移民局会不会challenge她的公民身份.
不会,自由迁徙是公民的权利。只要你入籍时没有任何虚假信息,就没有人可以challenge你的公民身份。

liangshidu : 2016-07-08#30
谢谢5楼回答,也给了我一点信心。特殊案例总是存在,也特别谢谢你能提供这样的续卡失败案例,我看了一下,是不是和女方入籍后多年在国内有影响,移民局会不会challenge她的公民身份.
是的,我们律师说移民局和法官可能有考虑这一点,但是她的公民是丢不了的,另外她在华期间申请了非税务居民,没有报过税,也有影响。他老公也是非税务居民。

liangshidu : 2016-07-08#31

不会,自由迁徙是公民的权利。只要你入籍时没有任何虚假信息,就没有人可以challenge你的公民身份。

随遇而馣 : 2016-07-08#32
是的,我们律师说移民局和法官可能有考虑这一点,但是她的公民是丢不了的,另外她在华期间申请了非税务居民,没有报过税,也有影响。他老公也是非税务居民。
但是你看在移民局网站的解释中说的很清楚,Supporting documents中有几项是mandatory,而“Canadian Income Tax Notice of Assessment (NOA) for the past two (2) years”却不是mandatory。我的理解是移民局并不要求申请者一定是税务居民。

阿金哥 : 2016-07-08#33
大家是把失败的风险提前告诉Lz, 但估计Lz想当然认为会成功, 最后结果是把不赞成意见的人给劝服了。最最权威的答案是去律师楼多咨询一些移民法律专业人士, 看看具体怎么操作。

dragonsea movers : 2016-07-08#34
应该是可以的,有人办过

kkklu : 2016-07-08#35
可以的,不过,要提供税表

多伦多小街坊 : 2016-07-08#36
大家是把失败的风险提前告诉Lz, 但估计Lz想当然认为会成功, 最后结果是把不赞成意见的人给劝服了。最最权威的答案是去律师楼多咨询一些移民法律专业人士, 看看具体怎么操作。
真是荒谬,这么简单的事情,还问什么律师,自己办一把不就什么都知道了。

多伦多小街坊 : 2016-07-08#37
但是你看在移民局网站的解释中说的很清楚,Supporting documents中有几项是mandatory,而“Canadian Income Tax Notice of Assessment (NOA) for the past two (2) years”却不是mandatory。我的理解是移民局并不要求申请者一定是税务居民。
永久居民和税务居民是两个概念,以加拿大来说:
非永久居民可以是税务居民;
永久居民甚至是公民可以是非税务居民。
美国的情况就不一样了。眼下来说,对于富人,加拿大的身份比美国的身份好,少缴税。

随遇而馣 : 2016-07-08#38
永久居民和税务居民是两个概念,以加拿大来说:
非永久居民可以是税务居民;
永久居民甚至是公民可以是非税务居民。
美国的情况就不一样了。眼下来说,对于富人,加拿大的身份比美国的身份好,少缴税。
你说的这些我也知道啊,是这么回事。不过跟我上个帖子有什么关系呢?我没有说过永久居民和税务居民是一回事啊。

globovisa.com : 2016-07-09#39
移民法没有说不可以。我经手的续卡申请近1000人次,此类成功案例共计15例,失败的没有。

广州邓 佛山关 武汉何 贵阳金 广州刘 宁波刘 北京宋 上海苏 平顶山王 北京王 南京徐 长沙易 上海章 济南赵 成都钟

我对我说的每一句话都负责任。。。。。。

monroy : 2016-10-13#40
mark

linliu_ca : 2016-11-28#41
是否可以办返加签, 回加拿大后再续枫叶卡?

jackylau : 2016-11-28#42
看了大家这么多讨论,我还是忍不住分享下我的看法,请大家不要challenge我观点是否正确,因为我在数年前看过一份移民局官员就此续卡申请写的审批意见,所以我自认为可以给相关人士参考。
楼上给出的链接http://www.cic.gc.ca/english/information/applications/guides/5445ETOC.asp#appendixA和相关内容都是正确的,但是大家是否真正理解“You may count each day that you accompanied a Canadian citizen outside Canada”这句话的含义?其实并不是简单地理解为:只要是枫叶卡持有人在境外陪伴其有加国公民身份的配偶的时间就能算续卡的有效天数。这里有个主动和被动的概念,或是先后循序的概念:假如说公民身份的配偶先回(或两人同时回中国),然后枫叶卡持有人再回中国,这就符合“枫叶卡持有人在境外陪伴其有加国公民身份的配偶”的条件;相反,如果枫叶卡持有人先回中国,然后公民身份的配偶再回中国,这样就变为“公民身份的配偶陪伴枫叶卡持有人”了,就不满足续卡的条件了。所以要搞清楚时间先后循序,搞清楚谁陪谁的关系很重要。

newlifestartnow : 2016-12-25#43
看了大家这么多讨论,我还是忍不住分享下我的看法,请大家不要challenge我观点是否正确,因为我在数年前看过一份移民局官员就此续卡申请写的审批意见,所以我自认为可以给相关人士参考。
楼上给出的链接http://www.cic.gc.ca/english/information/applications/guides/5445ETOC.asp#appendixA和相关内容都是正确的,但是大家是否真正理解“You may count each day that you accompanied a Canadian citizen outside Canada”这句话的含义?其实并不是简单地理解为:只要是枫叶卡持有人在境外陪伴其有加国公民身份的配偶的时间就能算续卡的有效天数。这里有个主动和被动的概念,或是先后循序的概念:假如说公民身份的配偶先回(或两人同时回中国),然后枫叶卡持有人再回中国,这就符合“枫叶卡持有人在境外陪伴其有加国公民身份的配偶”的条件;相反,如果枫叶卡持有人先回中国,然后公民身份的配偶再回中国,这样就变为“公民身份的配偶陪伴枫叶卡持有人”了,就不满足续卡的条件了。所以要搞清楚时间先后循序,搞清楚谁陪谁的关系很重要。
有道理。谢谢

stevenxu1522 : 2016-12-25#44
最烦什么都跟占便宜挂钩。自由迁徙不是公民权力吗?咋就占便宜了?哪里能挣钱养家就在哪里生活,占谁的便宜了?难道非得让别人在加拿大养不了家,然后拿国家福利你就高兴了?这都什么心理呀?!

莫名奇妙,这个算占什么便宜。好像像他一样就是符合道统。其实一是不懂宪法原则,二不懂PR法条规则。

stevenxu1522 : 2016-12-25#45
看了大家这么多讨论,我还是忍不住分享下我的看法,请大家不要challenge我观点是否正确,因为我在数年前看过一份移民局官员就此续卡申请写的审批意见,所以我自认为可以给相关人士参考。
楼上给出的链接http://www.cic.gc.ca/english/information/applications/guides/5445ETOC.asp#appendixA和相关内容都是正确的,但是大家是否真正理解“You may count each day that you accompanied a Canadian citizen outside Canada”这句话的含义?其实并不是简单地理解为:只要是枫叶卡持有人在境外陪伴其有加国公民身份的配偶的时间就能算续卡的有效天数。这里有个主动和被动的概念,或是先后循序的概念:假如说公民身份的配偶先回(或两人同时回中国),然后枫叶卡持有人再回中国,这就符合“枫叶卡持有人在境外陪伴其有加国公民身份的配偶”的条件;相反,如果枫叶卡持有人先回中国,然后公民身份的配偶再回中国,这样就变为“公民身份的配偶陪伴枫叶卡持有人”了,就不满足续卡的条件了。所以要搞清楚时间先后循序,搞清楚谁陪谁的关系很重要。


想多了。

stevenxu1522 : 2016-12-25#46
看了大家这么多讨论,我还是忍不住分享下我的看法,请大家不要challenge我观点是否正确,因为我在数年前看过一份移民局官员就此续卡申请写的审批意见,所以我自认为可以给相关人士参考。
楼上给出的链接http://www.cic.gc.ca/english/information/applications/guides/5445ETOC.asp#appendixA和相关内容都是正确的,但是大家是否真正理解“You may count each day that you accompanied a Canadian citizen outside Canada”这句话的含义?其实并不是简单地理解为:只要是枫叶卡持有人在境外陪伴其有加国公民身份的配偶的时间就能算续卡的有效天数。这里有个主动和被动的概念,或是先后循序的概念:假如说公民身份的配偶先回(或两人同时回中国),然后枫叶卡持有人再回中国,这就符合“枫叶卡持有人在境外陪伴其有加国公民身份的配偶”的条件;相反,如果枫叶卡持有人先回中国,然后公民身份的配偶再回中国,这样就变为“公民身份的配偶陪伴枫叶卡持有人”了,就不满足续卡的条件了。所以要搞清楚时间先后循序,搞清楚谁陪谁的关系很重要。


好玩!
难道太太先回,就是老公陪太太;
老公先回,就是太太陪老公。
有点屏不住要笑。

凡是还是精心研究法条,不要想当然,这个帖子太多想当然。
几个基本概念要搞清楚:
1.宪法赋予公民的自由迁徙,居住权,这个是至高无上的权利之一;
2.理解PR身份有效和PR卡过期与否的同于不同;
3.理解PR卡Renew的条件规定。
4.理解加拿大社会对于夫妻子女共同生活的人道主义支持。

jackylau : 2016-12-25#47
好玩!
难道太太先回,就是老公陪太太;
老公先回,就是太太陪老公。
有点屏不住要笑。

凡是还是精心研究法条,不要想当然,这个帖子太多想当然。
几个基本概念要搞清楚:
1.宪法赋予公民的自由迁徙,居住权,这个是至高无上的权利之一;
2.理解PR身份有效和PR卡过期与否的同于不同;
3.理解PR卡Renew的条件规定。
4.理解加拿大社会对于夫妻子女共同生活的人道主义支持。
这是我以前一个同事的亲身经历,移民局在给其续卡申请文件上注明的其中一条拒批理由就是“不符合永久居民陪伴公民原则,而实际上是公民陪伴永久居民”;如果您觉得我是想当然的话,您还是好好精读下续卡规则原文和研究下具体case再发表言论不迟。如果您也属于我同事这种情况,那就试一试吧,这是您的自由。
补充一下,我同事当时的情况是:他太太拿到公民/加拿大护照后,就回国陪伴她老公(PR身份)。

穿越 : 2016-12-25#48
在海外可以申请renew吗?还是必须申请travel document回加拿大申请?

franco : 2016-12-27#49
在海外可以申请renew吗?还是必须申请travel document回加拿大申请?
我LD就是这么申请的,目前二审遥遥无期。

穿越 : 2016-12-27#50
我LD就是这么申请的,目前二审遥遥无期。
二审多久了?

franco : 2016-12-27#51
6月份递交,9月12进入二审至今

liveInMiss : 2016-12-27#52
把善意的法律曲解为自己理所当然的权利,这样的人很多很多。符合法律条文是基本的,符合“常理”才是长期靠得住的,一门心思研读法律条文给自己找空子,得失利弊长远看很难说。

newlifestartnow : 2016-12-27#53
6月份递交,9月12进入二审至今
没多久哈。我的二审用了半年。从考试通过告诉我需要二审开始

穿越 : 2016-12-27#54
不明白了,renew枫叶卡,考试?

globovisa.com : 2017-03-19#55
在海外可以申请renew吗?还是必须申请travel document回加拿大申请?
在海外可以申请续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