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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雷洋案 检察机关决定对五名涉案警务人员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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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X2010 : 2016-12-23#1
新闻:《雷洋案 检察机关决定对五名涉案警务人员不起诉》的相关评论
12月23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公布了对“雷某事件”中邢某某等五名涉案警务人员的不起诉决定。为何涉案警务人员已构成玩忽职守罪却又不起诉?雷某到底因何而死?记者就“雷某事件”社会各界关心的焦点问题专访了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
记者:“雷某事件”社会广泛关注,为何移送丰台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丰台检察院负责人:“雷某事件”发生后,根据属地管辖原则,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依法介入开展案件初查。为避免案件受多种因素影响,确保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办案,2016年6月1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指定市检四分院依法立案侦查,并对相关涉案警务人员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终结时,由于相关涉案警务人员涉嫌的罪名为玩忽职守罪,该类案件属于基层人民检察院受理范围。因此,12月2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指定丰台区人民检察院对该案审查起诉。
记者:邢某某等涉案警务人员在案发当日为何出警?是否存在网上所说的“打击报复”“钓鱼执法”等问题?
丰台检察院负责人:2016年5月7日晚,根据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专项行动部署,昌平分局东小口派出所时任副所长邢某某带领民警孔某、辅警周某、保安员孙某某、张某某等人着便衣,在昌平区龙锦三街龙锦苑东五区南门附近执行扫黄打击任务。经查,涉案警务人员出警是依法执行公务,网络上流传的所谓的“打击报复”“钓鱼执法”等问题没有事实依据,并不存在这样的情况。
记者:目前,检察机关有哪些证据证明“雷某接受了有偿性服务”?
丰台检察院负责人:经查,案发当晚,雷某在家中就餐后离家,于21时许到达龙锦三街进入涉案足疗店,接受了张某提供的有偿性服务。雷某支付人民币200元后从足疗店前门离开,沿龙锦三街向西行走时被邢某某等人发现并依法盘问。上述事实,有涉案足疗店现场勘验检查笔录,含有雷某精液、张某生物学痕迹的避孕套等物证,DNA检测鉴定意见,以及相关证人证言等印证。案件在侦查过程中,检察机关通过独立的侦查行动、独立组织法医鉴定和技术性证据审查,用事实和证据逐一排除了相关质疑,在审查起诉阶段,我们对相关证人证言进行了逐一复核,可以认定案发当晚雷某在涉案足疗店接受有偿性服务属实。
记者:可否介绍一下事发当晚涉案警务人员执法的过程?
丰台检察院负责人:检察机关依法查明,2016年5月7日21时许,雷某从涉案足疗店接受有偿性服务离开时,被邢某某等人发现。因怀疑雷某有嫖娼行为,邢某某等人立即追赶,在龙锦三街与霍营西路交叉路口西南角处对雷某进行盘查,并出示警官证表明警察身份。雷某试图逃跑,邢某某等人遂对其拦截并抱腰摔倒。雷某激烈反抗,邢某某等人对雷某采取揪头发、用手臂围圈颈项部、手摁后颈部、膝盖压制颈面部、脚踩膝盖、腿部及摁压四肢等方式对雷某进行徒手控制,并将雷某带上执法车辆。后在驾车押送雷某返回龙锦苑东五区南门途中,邢某某掌掴雷某面部数下。邢某某随后带领孔某等人进入足疗店开展执法活动,并安排周某、孙某某、张某某违规独立看管、驾车押送雷某,周某在车内辱骂了雷某。当车行至龙锦苑东五区南门内丁字路口西侧转弯处时,雷某试图跳车逃跑,并大声呼喊、激烈反抗。邢某某等人再次向雷某出示警官证,表明警察身份,并采取脚踩颈面部、腿压左臂、膝盖压制肩部、摁压四肢、拖拽手铐链、拖拽上车等方式再次对雷某进行徒手控制,并使用手铐对其进行约束。后雷某停止呼喊、不再反抗,身体反应出现明显变化,处于瘫软状态。邢某某等人在发现雷某身体出现异常后,未及时进行现场急救、紧急呼救和送医抢救。待邢某某等人将雷某送至医院抢救时,雷某已无生命体征。在警务人员要求下,医院经抢救后于当日22时55分宣布雷某死亡。
记者:雷某的死因到底是什么?
丰台检察院负责人:案发后,北京市检察机关依法委托北京市明正司法鉴定中心对雷某进行尸体检验,在经鉴定机构同意并确保不影响检验鉴定工作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检察机关邀请专家见证尸体解剖,同时还邀请了具有北京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身份的特约监督员等临场见证并监督检察机关的工作。鉴定意见表明,雷某符合生前胃内容物吸入呼吸道致窒息死亡。本例吸入性窒息的形成不排除与死者生前在饱食状态下,因执法过程中的外力作用和剧烈活动以及体位变化等因素有关。检察机关综合全案证据认为,雷某不是被邢某某等涉案警务人员故意殴打致死,雷某体表的擦挫伤均为非致命伤,但邢某某等涉案警务人员的不当履职行为与雷某死亡这一严重后果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雷某自身在饱食状态下的剧烈而持续的抗拒行为等与死亡结果的发生亦密切相关。
记者:我们注意到检察机关提到雷某自身具有妨碍执法的行为,这是指的哪些行为呢?
丰台检察院负责人:根据《人民警察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阻碍人民警察调查取证”或“有拒绝或者阻碍人民警察执行职务的其它行为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故雷某在面对民警依法开展的执法活动时具有配合的义务。但是,雷某在接受有偿性服务后受到盘查,且邢某某等人多次明确向其出示警官证、告知警察身份的情况下,仍拒不配合,激烈抗拒执法,在第二现场试图跳车逃跑,向现场围观者称邢某某等人是“假警察”、谎称自己亲属在东小口派出所工作,要求围观者阻止民警将其带离。根据《人民警察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雷某的上述行为属于阻碍执法行为。
记者:检察机关根据什么认定五名涉案警务人员构成玩忽职守罪?
丰台检察院负责人:邢某某等涉案警务人员在控制雷某过程中,违反《人民警察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现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操作规程》等法律法规,不正确履行职责和不履行职责,在执行公务过程中存在使用膝盖压制颈面部、脚踩颈面部等过度控制手段以及辱骂、掌掴雷某面部,安排辅警、保安员独立执行看管、押送雷某等违法、违规行为,引发雷某情绪激动,继而产生挣扎挣脱、扭动呼喊等一系列剧烈活动,雷某体位呈现站立、跪立、侧卧、俯卧、仰卧等变化。同时,邢某某等人在发现雷某身体出现异常后,未及时进行现场急救、紧急呼救和送医抢救,仍采用拽拉手铐链等方式,继续进行执法活动,延误了抢救时机。根据查明的事实及尸体检验鉴定意见,邢某某等人的上述执法行为,对雷某形成了巨大的外力作用,引发其剧烈活动和体位变化,造成雷某生前胃内容物吸入呼吸道致窒息死亡。因此,邢某某等五人在执法过程中不履行职务和不正确履行职务,造成一人死亡的严重后果,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均已构成玩忽职守罪。
记者:既然五名涉案警务人员均已构成玩忽职守罪,那么为何检察机关还要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丰台检察院负责人:综合全案证据和事实考虑,邢某某等五名涉案警务人员系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开展执法活动,且在怀疑雷某涉嫌违法的情况下,依法对其进行盘查,雷某逃跑并拒不配合执法,邢某某等涉案警务人员对雷某开展执法活动执法依据正当合法;从整个案发过程来看,邢某某等人对雷某实施的控制行为,目的是为了完成执法任务,虽有辱骂和掌掴面部等轻微暴力和滥用职权行为,但该行为不是导致雷某死亡的直接原因,不应以涉嫌滥用职权罪进行定性;雷某在接受有偿性服务后,对涉案警务人员依法开展执法行动拒不配合,激烈抗拒,有阻碍执法的行为。邢某某等涉案警务人员的不当履职行为与雷某死亡这一严重后果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雷某自身在饱食状态下的剧烈而持续的抗拒行为等与死亡结果的发生亦密切相关。本案中,邢某某等人虽未在案发现场及时采取现场急救、紧急呼救和送医抢救,但在邢某某确认雷某身体出现异常后,还是将雷某送医抢救,邢某某等涉案警务人员的行为在主观上系过失而非故意;邢某某等五人到案后能够逐步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具有认罪、悔罪表现。因此,邢某某等五人的行为虽已触犯刑法规定,构成玩忽职守罪,但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故检察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邢某某等五人不起诉。
记者:检察机关对本案的涉案警务人员不起诉,对于这些人存在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如何处理?
丰台检察院负责人: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在个案办理中发现党员违法犯罪和违纪等相关问题,应通过检察建议或检察意见书等形式敦促相关单位抓实整改,确保纪法衔接,促进和优化社会治理,避免隐患犹存,同类问题再次发生。案件侦查终结,检察机关向公安机关发出了检察建议;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检察机关又建议纪检监察机关和公安机关对邢某某等五名涉案警务人员及相关责任人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同时,进一步严格规范干警的执法行为,认真查堵警务管理漏洞和工作风险,把严格规范执法行为与尊重保障人权和确保办案安全有机结合起来,落到工作实处。
记者:我们注意到,“雷某事件”中,检察机关共进行了12次信息发布,此次发布明显比前11次发布详实,为何很多早已查清的事实要留到现在发布?
丰台检察院负责人:北京市检察机关始终坚持办案程序公开透明,以公开赢公信。此前11次发布,主要公开的是案件程序性信息,依法说明检察机关的工作进度;此次信息发布,是检察机关发布案件终结性处理决定,全面向社会介绍案件办理情况,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展现检察机关依法、客观、公正、独立办理案件的有关情况。
简单点说,死了白死。

湖说湖有理 : 2016-12-23#2
《发出我们的吼声吧,为了雷洋!》
——冬日


全中国的老百姓啊,雷洋可能不是你们的儿子,但你的儿子完全可能是雷洋!

雷洋是完全无缘无故的的被恶政残杀的呀!这样下去,你的儿子也一定会被恶政残杀!当然我算不准是哪一天。

雷洋是完全无辜的有为青年呀,杀了他不算,还弄出他精液,安排一个女人,诬陷他嫖娼。你的儿子,也会是完全无辜的,被他们杀死,然后电视上告诉全中国的人民,你的儿子是嫖娼拒捕被打死的呀!

恶政已经断然决定,以无底线的作恶,试探人民的承受力底线。一伺它认定人民的承受力无底线,它就将决定把无底线的作恶进行到底了!

恶政无底线了!它用无底线的恶,试探我们的承受力底线!它用无底线的恶,侮辱我们的智商!它用无底线的恶,摧残我们仅存的一丝人的尊严!它用无底线的恶,摧毁我们做人的底线!

现在,雷洋的亲人有底线了。这底线就是:不屈服恶政的无中生有!不允许恶政的滥杀无辜!不容忍恶政对自己儿女的施虐!

在恶政强大的暴力机器面前,雷洋的亲人太渺小了,雷洋的律师也太单薄了,他们完全没有可能在我们的旁观下,承受住暴力机器的碾压。

但比暴力机器更强大的,是我们每一个雷洋父母们共同的吼声!这吼声能够吞没暴力机器的轰鸣!这吼声,可以震塌这暴力机器的整个框架!恶政,将在,也只有在人民共同发出的怒吼声中,土崩瓦解,消散于无形!

你,那么吝啬自己的吼声吗?发出来吧,为了无辜的雷洋!发出来吧,为了自己的儿女不成为下一个雷洋!

——冬日
2016年12月23日

camondan : 2016-12-23#3
他们通过这种方式,那种论断,终于赢了。

家园小千 : 2016-12-23#4
胳膊扭不过大腿,家属认了吧。在中国没有权势的小老百姓还是小心过日子吧,雷洋还算有点小头衔的人物呢。

Chinada : 2016-12-23#5
检察机关认为死因是雷某自身在饱食状态下的剧烈而持续的抗拒行为,简单点说就是吃饱了撑的。

孙悟空 : 2016-12-23#6
I wanna say: FUCK!!!!!!!!!!!!!!!!!!!!

木姜子 : 2016-12-23#7
很正常啊,这个体制和政权本来就不是民选的,自然不用对“民”负责,所以在老百姓眼里很荒谬的决定,在他们眼里是理所当然的。

WorryFree : 2016-12-23#8
包子好法,现代版的叶公好龙。

xueshan : 2016-12-23#9
胳膊扭不过大腿,家属认了吧。在中国没有权势的小老百姓还是小心过日子吧,雷洋还算有点小头衔的人物呢。

同意你的观点! 认识的一华人的父母生活在国内一小城市,退休前 在当地的事业单位工作了30多年,一年多前都已经办理了退休手续,但当地社保部门 就找各种借口 拖着 不发退休金。他父母的退休金 每人约人民币 1100, 他父母身体不好,每次都得 爬到那个事业单位的七楼去找领导,那个办公楼的电梯只能内部工作人员使用,外人都得爬楼梯。

这个华人说自己之前 回国一次 专门帮父母 办这事,那个领导的大爷嘴脸 让他不敢相信 国内的现状。 前些天对我说,今年都快过完了,父母的事还没着落。

小和尚 : 2016-12-23#10
丰台检察院负责人:经查,案发当晚,雷某在家中就餐后离家,于21时许到达龙锦三街进入涉案足疗店,接受了张某提供的有偿性服务。雷某支付人民币200元后从足疗店前门离开,沿龙锦三街向西行走时被邢某某等人发现并依法盘问。上述事实,有涉案足疗店现场勘验检查笔录,含有雷某精液、张某生物学痕迹的避孕套等物证,DNA检测鉴定意见,以及相关证人证言等印证。案件在侦查过程中,检察机关通过独立的侦查行动、独立组织法医鉴定和技术性证据审查,用事实和证据逐一排除了相关质疑,在审查起诉阶段,我们对相关证人证言进行了逐一复核,可以认定案发当晚雷某在涉案足疗店接受有偿性服务属实。



记者:可否介绍一下事发当晚涉案警务人员执法的过程?



丰台检察院负责人:检察机关依法查明,2016年5月7日21时许,雷某从涉案足疗店接受有偿性服务离开时,被邢某某等人发现。因怀疑雷某有嫖娼行为,邢某某等人立即追赶,在龙锦三街与霍营西路交叉路口西南角处对雷某进行盘查,并出示警官证表明警察身份。雷某试图逃跑,邢某某等人遂对其拦截并抱腰摔倒。雷某激烈反抗,邢某某等人对雷某采取揪头发、用手臂围圈颈项部、手摁后颈部、膝盖压制颈面部、脚踩膝盖、腿部及摁压四肢等方式对雷某进行徒手控制,并将雷某带上执法车辆。后在驾车押送雷某返回龙锦苑东五区南门途中,邢某某掌掴雷某面部数下。邢某某随后带领孔某等人进入足疗店开展执法活动,并安排周某、孙某某、张某某违规独立看管、驾车押送雷某,周某在车内辱骂了雷某。当车行至龙锦苑东五区南门内丁字路口西侧转弯处时,雷某试图跳车逃跑,并大声呼喊、激烈反抗。邢某某等人再次向雷某出示警官证,表明警察身份,并采取脚踩颈面部、腿压左臂、膝盖压制肩部、摁压四肢、拖拽手铐链、拖拽上车等方式再次对雷某进行徒手控制,并使用手铐对其进行约束。后雷某停止呼喊、不再反抗,身体反应出现明显变化,处于瘫软状态。邢某某等人在发现雷某身体出现异常后,未及时进行现场急救、紧急呼救和送医抢救。待邢某某等人将雷某送至医院抢救时,雷某已无生命体征。在警务人员要求下,医院经抢救后于当日22时55分宣布雷某死亡。

小和尚 : 2016-12-23#11
美国怎么判?

湖说湖有理 : 2016-12-23#12
王思想|没有我,祖国什么都不是!——我的个人主义宣言
来源 2016-12-23 新匯達人

作者 王思想

如今的媒体,一点不长进,骗人的水平跟不上时代的步伐。现在都网络时代了,骗人的水平还停留在几十年前,发的那些文章丢脸丢到屁股缝里了。或者换个思路,也许真如环球某报胡**私下里所说,他是故意玩无间道,他其实是卧底?


最近,某报刊发《没有祖国你什么都不是》,可谓奇文。


一如既往,该文署的是笔名。中国许多臭名昭著的文章,都是以笔名的面目出现,或者,作者想为自己保留一丝暗地里的尊严?别拿鲁迅当借口,鲁迅是笔名,但大家都知道鲁迅是谁,而当年那些“梁效”的文章,谁敢承认是自己写的。就连余秋雨先生,这位文革干将,也要把自己打扮成文革受害者呢。


从2006年刚写博客起,我就反复写文章批判爱国主义。当时不被多数人理解,如今,从博客和微博的反应来看,骂我的人越来越少了。越来越多的人看透了爱国主义破布下面的肮脏欺骗。


关于爱国主义,我简单说一下我的一贯观点:民族扯淡,国家更扯淡,民生最重要。祖国,多少罪恶假汝之名!没有人哪有国,自由至上,人权比主权重要1万倍,民主比反日重要1万倍。反日分子是脑残。祖国没有生日。


仅仅批判爱国主义是不够的,人民需要更进一步的提升,现在,时机已经成熟,我们需要响亮地提出一个口号:【没有我,祖国什么都不是!】这是我作为个人主义者发出的一次个人宣言。


过去,人民没有话语权,只能接受单方面灌输,那些灌输者试图让人们信箱,自由主义就是自由散漫,个人主义就是自私自利,沾他人便宜。现在,21世纪,互联网时代,人们不想再受愚弄。我们必须结束自由主义、个人主义被那些集体主义分子极端妖魔化的状况。


以胡适先生为旗手建立的现代中国自由主义,历经苦难,仍然顽强生存。现在,中国大陆自由主义以刘军宁先生为旗手,自由主义思潮被越来越多的知识阶层所认识,并接受。而作为自由主义的基础,个人主义这个概念尚未被多数人理解接受。被皇权和现当代专制打压了几千年的个人主义也要在这片苦难的土地上生长。我们必须发出旗帜鲜明的呐喊。


自由主义和个人主义的核心价值观其实一样,都是强调自由选择权。而他们的对立面,集体主义、爱国主义,强调的是服从,让个体去奉献、牺牲,以便当权者享受他人奉献、牺牲后的利益。可以说,集体主义和爱国主义是非常卑鄙的。


我们要揭穿《没有祖国你什么都不是》这种文章背后的阴暗用意。我们要让人们知道:祖国所处的山川已经矗立几万几十万年,河流一直流淌,朝代陆续灭亡,朝廷如同云烟,统治者奉天承运难逃灭亡。而所谓祖国的建设成就,所谓光辉灿烂的文化,是这片土地上的人民创造的,有很多文化成果干脆就是生长在另一块土地上的人民,即所谓外国人,是他们传来的,我们感谢他们。中外人民共同创造了人类的文明,很多已经分不清是哪个国家的人民创造的,都是人类文明,少跟我扯什么祖国。


【多数人的祖国早就灭亡了】欧洲国界变化了多少次,历史学家都数不过来;中国国界变化了多少次?13亿人,祖国至少几百个:齐楚燕赵魏韩,秦,汉,匈奴,唐,突厥,宋,契丹,辽,金,蒙元,鞑靼,后金……


祖国灭亡了,灭就灭吧。旧的不去,新的不来。我们为旧祖国的灭亡欢呼。我们关心的人是人类的生存,甚至生物界的生存,对大自然的感恩与保护。至于某些人口中的祖国,见鬼去吧。


流氓学者将个人主义等同于利己主义。事实却是,个人主义与利己主义的交集,远小于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与利己主义的交集。想想我们遭受的欺骗,想想那些悲惨的历史。如果我们今天还被骗子所欺骗,我们就太蠢了。那些叫嚣集体主义、爱国主义最卖力的人,就是那些骑在我们头上压榨、掠夺我们的人。


个人主义的对立面,是集体主义、爱国主义,这种对立面还不是完全的敌我关系。个人主义的敌人,是法西斯主义。某些人一边妖魔化个人主义,一边偷换法西斯主义概念。一些被他们洗脑的人甚至以为打人骂人就是法西斯主义。请问天下哪可能有这么弱智的主义?可大家多少年来竟然就相信了。


【99%中国人不知道:什么是“法西斯主义”】 法西斯主义强调国家优先,以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压制个人自由,要求人民服从某党或政府,最典型口号是两个:一是“个人服从集体,集体服从领袖”,一是“团结就是力量”。团结就是力量,多么熟悉的字眼。文革时候流行一首歌曲,就叫《团结就是力量》,曲调声嘶力竭,歌词更是变态,里面有句歌词是“向着法西斯蒂开火,让一切不民主的制度死亡”——太分裂,太变态了。


某些机构总试图玩弄《没有***就没有***》的花招,即便在今天换个新说法,也一样被人识破。


集体主义、爱国主义对我都不重要,“但是,没有你,对我很重要”,姜文的《让子弹飞》是一部可以载入史册的电影。


请不要以祖国的名义强拆公民的房屋,请不要以祖国的名义不许公民说话,请不要以祖国的名义强奸公民的意愿,请不要以祖国的名义限制公民的自由,请不要《没有祖国你们什么都不是》来侮辱我们。


没有人民,祖国什么都不是,统治者更是什么都不是。对于我们每个个体来说,没有我,祖国什么都不是。我们可以尊重国家主权,国家必须尊重人权。注意,一个是可以,另一个必须。人权的分量大大高于主权,永远高于主权。

你有权爱国,我尊重你的权利。但你如果拿爱国主义来诱骗我,你就是流氓。

我有权不爱国,这是天赋人权,谁也无权干涉我。


当个人主义被人们理解的时候,中国人民就能迎来正常的、幸福的生活。

湖说湖有理 : 2016-12-23#13
七使君:致死雷洋可以不起诉,北京警察有多牛逼?

今天下午,北京市检察院在微博上“权威发布”了一条消息,说北京丰台区检察院决定不起诉雷洋案中“执法”过度的五名涉案警务人员。这五人中包括了在央视上信口雌黄的昌平公安分局东小口派出所副所长邢永瑞。
稍为扫一眼起诉书,即可发现三点,:
1、经丰台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查明”,当晚21时许,雷某在位于龙锦三街23-13号的足疗保健店接受有偿性服务离开时,被邢某某等人发现;
2、邢某某等五人……存在不当执法行为,执法行为超出合理限度,致执法对象发生吸入性窒息;不履行职责,在发现雷某身体出现异常后,未及时进行现场急救、紧急呼救和送医抢救,致执法对象未得到及时救治,以致发生死亡结果。且事后故意编造事实、隐瞒真相、妨碍侦查。该行为……符合玩忽职守罪构成条件;
3、鉴于邢某某等五人系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开展执法活动,对雷某执行公务具有事实依据与合法前提且雷某有妨碍执法行为,犯罪情节轻微,能够认罪悔罪,综合全案事实和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丰台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对邢某某等五名涉案警务人员不起诉。
我们先不说第一点,著名的雷洋“戴套打飞机”究竟是如何实现的。
先说第二点。丰台检方这个“不起诉决定书”里写得明明白白:邢永瑞等五人,以“不当执法行为”(就是该“书”里陈述的——“用手臂围圈颈项部、膝盖压制颈面部、摁压四肢、掌掴面部,以及脚踩颈面部、强行拖拽上车”)致使被害人雷洋发生吸入性窒息死亡。
姑且不论“吸入性窒息死亡”是真是假,但总归是邢副所长与属下一起亲手导致的。把这些检方啰里八嗦废话刨掉,换言之,就是邢副所长以及四名下属对雷洋用手臂围圈颈项、膝盖压制颈面部、脚踩颈面部致其死亡。这样的表述就简练多了。
这个“不起诉决定书”开了一个先例,等于是北京检方敬告各位北京逼和外地逼:北京警察执法致人死亡是不需要起诉的。尽管他们犯了罪,但我们就是不起诉,其奈我何。当然了,这其实不是北京检方牛逼,而是警方牛逼。他们打死人是没人敢起诉的。
按照这个先例的逻辑,这次是臂扼、膝压、脚踩致死,我们把定语什么的换一下,下次可以是电击、棍殴、枪击致死。反正不管怎么把你弄死,只要北京的基层警察“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开展执法活动”,就一律是“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
卧槽,北京除了雾霾致人死亡可以不负刑责,现在又多了一个警察执法致人死亡可以不负刑责,这北京警察明显比雾霾还牛逼。
我们知道,“抓嫖抓赌”是基层警察、基层派出所发财致富的最短路径。“抓嫖致死”无须起诉,此例一开,北京的童鞋们,自求多福吧。你们离“涉黄沐足店”五公里被抓住也没关系,因为你们“试图逃跑”。恭喜北京的外地逼们,你们就算是人大毕业也没什么卵用,死了后你们的同学到处写陈情书也没什么卵用,邢说不起诉邢副所长就不起诉。
祝你们不是死在雾霾里,就是死在邢副所长抓嫖抓得极其娴熟的黑手里。
顺便也祝邢副所长某天在抓嫖过程中因被堵塞五亿个肺泡且运动过于激烈,不幸吐血,因公殉职。

湖说湖有理 : 2016-12-23#14
转:【赵家对雷洋的三次谋杀】

雷洋,人大硕士。
步履匆匆去接机。
就一步走到了人生的尽头。
被数个警察暴打致死。
这是警方第一次对雷洋的误杀或者谋杀。

紧接着,让洗头女和涉案警察,在电视上,对着全中国人民撒谎:戴套打飞机。
这是官方对雷洋的第二次谋杀。

亿人愤怒,千呼万唤。
就是拖延时间,不给现场视频,也不给凶案真相。
拖足了时间,结果:涉案警察不起诉,释放了。
雷洋,吃太饱,自个把自个撑死了?!
这是对雷洋的第三次谋杀。

是否,该给五个涉案警察进行冤案赔偿,顺便再发优秀警察奖和特殊贡献奖?

雷洋死的真冤。

没有任何理由,没有任何原因。
这些个罚款的警察,就如同埋伏的猎手。
倒霉的雷洋,落入了他们的视线。

打死,也就打死了。

打死之后,还用嫖娼把你污名化。
再用权力,保护打死你的警察。

你能咋?
不就干瞪着眼,嘟囔几句。
一群窝囊废,能翻起多大的浪花。

散了,散了,散了!

谁再唧唧歪歪,去,抓住,给他点颜色看看。
让他知道:赵王爷,长了几只眼。

屁一样的法律,草一样的民。

悲剧的是:我们都是雷洋。

路人甲,12月23日

大难不死 : 2016-12-23#15
丰台检察院负责人:经查,案发当晚,雷某在家中就餐后离家,于21时许到达龙锦三街进入涉案足疗店,接受了张某提供的有偿性服务。雷某支付人民币200元后从足疗店前门离开,沿龙锦三街向西行走时被邢某某等人发现并依法盘问。上述事实,有涉案足疗店现场勘验检查笔录,含有雷某精液、张某生物学痕迹的避孕套等物证,DNA检测鉴定意见,以及相关证人证言等印证。案件在侦查过程中,检察机关通过独立的侦查行动、独立组织法医鉴定和技术性证据审查,用事实和证据逐一排除了相关质疑,在审查起诉阶段,我们对相关证人证言进行了逐一复核,可以认定案发当晚雷某在涉案足疗店接受有偿性服务属实。



记者:可否介绍一下事发当晚涉案警务人员执法的过程?



丰台检察院负责人:检察机关依法查明,2016年5月7日21时许,雷某从涉案足疗店接受有偿性服务离开时,被邢某某等人发现。因怀疑雷某有嫖娼行为,邢某某等人立即追赶,在龙锦三街与霍营西路交叉路口西南角处对雷某进行盘查,并出示警官证表明警察身份。雷某试图逃跑,邢某某等人遂对其拦截并抱腰摔倒。雷某激烈反抗,邢某某等人对雷某采取揪头发、用手臂围圈颈项部、手摁后颈部、膝盖压制颈面部、脚踩膝盖、腿部及摁压四肢等方式对雷某进行徒手控制,并将雷某带上执法车辆。后在驾车押送雷某返回龙锦苑东五区南门途中,邢某某掌掴雷某面部数下。邢某某随后带领孔某等人进入足疗店开展执法活动,并安排周某、孙某某、张某某违规独立看管、驾车押送雷某,周某在车内辱骂了雷某。当车行至龙锦苑东五区南门内丁字路口西侧转弯处时,雷某试图跳车逃跑,并大声呼喊、激烈反抗。邢某某等人再次向雷某出示警官证,表明警察身份,并采取脚踩颈面部、腿压左臂、膝盖压制肩部、摁压四肢、拖拽手铐链、拖拽上车等方式再次对雷某进行徒手控制,并使用手铐对其进行约束。后雷某停止呼喊、不再反抗,身体反应出现明显变化,处于瘫软状态。邢某某等人在发现雷某身体出现异常后,未及时进行现场急救、紧急呼救和送医抢救。待邢某某等人将雷某送至医院抢救时,雷某已无生命体征。在警务人员要求下,医院经抢救后于当日22时55分宣布雷某死亡。
和尚,你接受打飞机服务的时候会戴避孕套吗?或者你问你认识的所有男人,打飞机会不会戴避孕套,我反正不戴,我也不理解为啥雷洋打飞机会接受戴避孕套。

小和尚 : 2016-12-23#16
和尚,你接受打飞机服务的时候会戴避孕套吗?或者你问你认识的所有男人,打飞机会不会戴避孕套,我反正不戴,我也不理解为啥雷洋打飞机会接受戴避孕套。
你确认是打飞机?
含有雷某精液、张某生物学痕迹的避孕套。
雷某支付人民币200元后从足疗店前门离开。

大难不死 : 2016-12-23#17
含有雷某精液、张某生物学痕迹的避孕套。
证据造假又不是共产党第一次做了,首先这个证据得符合基本逻辑。

之前的所有新闻报道都是说的雷洋去足疗店打飞机。

小和尚 : 2016-12-23#18
证据造假又不是共产党第一次做了,首先这个证据得符合基本逻辑。

之前的所有新闻报道都是说的雷洋去足疗店打飞机。
你可以请教一下BC1008,雷杨所在城市的嫖娼项目价格表。
他在家园里,是这方面的绝对权威。

大难不死 : 2016-12-23#19
你可以请教一下BC1008,雷杨所在城市的嫖娼项目价格表。
他在家园里,是这方面的绝对权威。
嗯。。。。那只能活该了,谁要他嫖娼,谁要他挣扎的。

stevenxu1522 : 2016-12-23#20
胳膊扭不过大腿,家属认了吧。在中国没有权势的小老百姓还是小心过日子吧,雷洋还算有点小头衔的人物呢。

家属没认,7天内自诉。

小和尚 : 2016-12-23#21
嗯。。。。那只能活该了,谁要他嫖娼,谁要他挣扎的。
拒捕被殴打在北美算轻的。

stevenxu1522 : 2016-12-23#22
拒捕被殴打在北美算轻的。

就算拒捕,暴力制服是对的,殴打也对也合法?
为什么忽略致死这个后果呢?

大难不死 : 2016-12-23#23
拒捕被殴打在北美算轻的。
所以他活该呀,谁要他生在中国。我在中国和北美都多次遇到过警察,我都是老老实实的配合,中国警察就是黑社会混混的行为,北美警察我就不说了,这里的人都有发言权。

stevenxu1522 : 2016-12-23#24
@谁云浮生记
【我只能不相信】关于雷阳案,我很愿意相信检方说的是真的。但不让记者调查,删我们的微博,这个样子我只能不相信。


@李道演律师
一条人命,情节轻微。
殴打电击,暴力执法,删除视频,串供作假,收容女证、央视逼供、秘密关押、拘其家人,都是情节轻微……

这个是陈友西助手,本案律师

@王冉
希望陈有西律师可以自由发表对雷洋案的评论。如果有关方面对自己的结论足够自信,就不该阻止和屏蔽社会各界对雷洋案的持续关注与探讨。法律的确不应被民意绑架,但法律同样不该因为被别的东西绑架以至于要禁止民意的表达。

@軍史評論
只要簡單回顧過去20年來此國一切所謂行政及政策的實際執行貫徹,不難發現,警權實處於任何運轉運作軸心與核心位置,片刻不可或缺;因此,任何涉警問題皆毫無疑問具有全局性的根本政治含義,牽涉最高政治決策,因而也會有決定性社會政治後果。明乎此者,可與論時局天下。

小和尚 : 2016-12-23#25
就算拒捕,暴力制服是对的,殴打也对也合法?
为什么忽略致死这个后果呢?
下面文字来源BBC
司法不公
调查后发现,加纳的死是因于“警察肢体压制时胸部遭到压迫”所致,气喘和心脏病也是导致其死亡的因素。

此前,密苏里州弗格森一名白人警察开枪打死一名年轻黑人,也是不予起诉,导致当地发生种族骚乱。

BBC记者布赖恩特说,两起事件都涉及黑人死亡,并在10天之内先后宣布白人警察不予起诉,扩大了种族不公正的感觉。

虽然美国有黑人总统,司法部长也是黑人,但是这两起事件让贫穷黑人更加相信司法制度对他们不公平。

(编译:友义,责编:李莉)

usernames : 2016-12-23#26
雷洋也活该,典型人大毕业的官迷,据说他发的朋友圈都是正能量,歌颂党和祖国的。国家要是处理那些警察,警察也是执行上级任务,也是有家要照顾的人,收入又低,国家不追究应该是综合考虑,不然警察这行还能干吗?国内有些人大学生的揪着不放,过分

套路 : 2016-12-23#27
中国是权制社会,不是依法治国,而是依权治国。多少人冤死在他们的枪下。如果是法治社会一些冤假错案就不会发生。领导一句话限期破案,底下的弟兄们为了交差,只能找个替死鬼。

小和尚 : 2016-12-23#28
中国是权制社会,不是依法治国,而是依权治国。多少人冤死在他们的枪下。如果是法治社会一些冤假错案就不会发生。领导一句话限期破案,底下的弟兄们为了交差,只能找个替死鬼。
国内以前街边店确实比较猖狂,
衣着暴露的休闲店开到学校门口,
城管用砖封门照样晚上被凿开,
雷杨案后变本加厉,没人敢管,
最近好多了。

大难不死 : 2016-12-23#29
国内以前街边店确实比较猖狂,
衣着暴露的休闲店开到学校门口,
城管用砖封门照样晚上被凿开,
雷杨案后变本加厉,没人敢管,
最近好多了。
中国法律一直禁止开妓院,你说这些妓院是老百姓自发开起来的?

小和尚 : 2016-12-23#30
中国法律一直禁止开妓院,你说这些妓院是老百姓自发开起来的?
同样的问题,美国加拿大也有。
荷兰比较好,纳入正规。

stevenxu1522 : 2016-12-23#31
中国法律一直禁止开妓院,你说这些妓院是老百姓自发开起来的?

呵呵,这个产业链太强了,警察罩着发廊,飞机店,桑拿,收着保护费入着股,然后蹲门口抓嫖客,然后年底汇报扫黄成果,发奖金加工资升官,然后开更多发廊,飞机店,桑拿。
这个算加杠杆,还是循环经济?

CCOYYOTEE : 2016-12-23#32
你确认是打飞机?
含有雷某精液、张某生物学痕迹的避孕套。
雷某支付人民币200元后从足疗店前门离开。
200元像个 hand job 的价吧?blow job 都不像。难道雷洋帅到小姐打折了?
你总吹中国人收入高,怎么小姐这么便宜呢?

CCOYYOTEE : 2016-12-23#33
呵呵,这个产业链太强了,警察罩着发廊,飞机店,桑拿,收着保护费入着股,然后蹲门口抓嫖客,然后年底汇报扫黄成果,发奖金加工资升官,然后开更多发廊,飞机店,桑拿。
这个算加杠杆,还是循环经济?
逢年过节了,警察会去宰几只羊子,抓几个,再让你花钱捞出来。

小和尚 : 2016-12-23#34
200元像个 hand job 的价吧?blow job 都不像。难道雷洋帅到小姐打折了?
你总吹中国人收入高,怎么小姐这么便宜呢?
这个BC1008应该知道行情。
你也就知道术语程度。

Rachel Zhang : 2016-12-23#35
流氓组织控制的国家,谈什么人权。

zyx : 2016-12-23#36
拒捕不对 但拒捕致死警察没有一点责任吗?毕竟雷某没有用任何武器威胁警察生命 既然说警察有认罪 悔罪表现 说明法律也承认警察行为属于犯罪 为何一点不追究呢?

大难不死 : 2016-12-23#37
我是怀疑整个证据和过程都是假的,司法媒体不透明,别怪别人怀疑。

小和尚 : 2016-12-23#38
我觉得国家应该有赔偿,
但是否起诉警员,要根据验伤结果推断当时的情形,
否则谁也不肯当警察了,或者当了警察怠工,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B-a-King : 2016-12-23#39
鸡八国鸡八世道!

BC1008 : 2016-12-23#40
你可以请教一下BC1008,雷杨所在城市的嫖娼项目价格表。
他在家园里,是这方面的绝对权威。

你嫖上海學生妹的项目价格表???你的日本客戶滿意嗎???

大河马一号 : 2016-12-23#41
中国的法律就是全社会的压力要求必须查清的情况下,即使查清事实,也是枉然。打个比方,一个人杀了人,查完了是因为刀落下的时候砸到了脖子上,所以持刀人无罪。什么叫指鹿为马,什么叫颠倒黑白,这就是典型案例!执法权在犯法者手里,就好比奴隶主杀死了奴隶,然后自己查完事实定罪一样,就是个放屁的勾当,在这个政权下,司法已脑死忘!

256hours : 2016-12-24#42
概念中警察的职责就是维持秩序稳定,以达到上述目的为准的暴力/滥用/钓鱼等方法手段是被默许的。
警察的定位就是执政组织的鹰犬,负责震慑、弹压、抓捕,不负责审判、定罪。即:不管好人坏人,想抓就抓。反对者可以不从警。
这些被米国警察执行得很好。
中国警察瞎搞什么鱼水情,模糊执法线,导致恶性循环。

平民面对警察的命令,老老实实遵守执行。不服的话,留着命见律师和法官去说。
这点米国命丧警枪的人们想必是心中不甘。
中国平民因为挑战模糊不清的执法标准而被虐的很多。

警察出错与否,政府都要尽力保护。哪有“兔在狗烹”的道理,中米等各国政府还没犯糊涂。
受害人家属是通过司法判决还是通过秘密方式获得赔偿,受制于执政水平和国民情况。对当事人来说,区别不大。对看客们来说,有本质区别。

stevenxu1522 : 2016-12-24#43
《人大校友》中国人民大学历届校友致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的公开信

(开放签名)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

贵院就雷洋死亡案向社会公布的对该案犯罪嫌疑人不予起诉的决定,作为向党和全国人民就司法公正交付的一张答卷,实在不能令人信服!

我们相信,雷洋家属也不会信服贵院的这个决定!

仅就贵院的这个决定而言,我们提出以下意见,请如实向贵院上级检察院和党的政法领导机关反映:

一、贵院认定雷洋案件犯罪嫌疑人已经构成滥用职权罪和玩忽职守罪,却又拒不适用该两项罪名应当适用的起诉条件,而是适用一般罪行的起诉条件,不计后果,只讲情节,把特定罪行按一般罪行处理,实为适用法律不当!

二、雷洋案犯罪嫌疑人的罪名既然已被确认为滥用职权罪和玩忽职守罪,其起诉条件就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适用,该法律条款昭昭在目,其立法原意是犯滥用职权罪和玩忽职守罪的必须受到刑罚惩罚;适用顺序是造成严重后果的(任何罪行致人死亡的都是“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律要判刑,其情节不严重的不重判,其情节严重的要重判,有隐瞒真相等徇私舞弊情节的还要进一步重判!故该条刑法的适用是先看后果,再看情节,而不是相反!但贵院的不予起诉决定完全背离了这条法律的立法原意,并颠倒了其适用顺序~~即只讲情节,不讲后果,甚至无视严重后果的存在,实在说不上是依法办案!

三、依法治国和司法公正的首要条件就是要真讲法,讲真法,而不是假讲法,讲假法,更不能像贵院这样公然枉法,“自杀性”抹黑依法治国和司法公正的公信力

四、依法治国是习主席党中央的根本治国方针,司法公正也是习主席党中央三令五申要求全国公检法系统不折不扣、全面落实的根本决策,不应至今还在贵院遇到如此严重的障碍而不能自拔!

另应指出,雷洋尸检不许雷洋家属近亲属及其委托律师到场见证,不符合《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四条第五款和《尸体解剖规则》的相关规定,应当重新鉴定。

请即纠正,盼复!

中国人民大学历届校友(含在校师生)志愿签名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签名:92统计 张世军

大难不死 : 2016-12-24#44
【北京检方对雷洋案五名涉案警务人员依法作出不起诉处理】据@北京检察 消息,北京检方依法审查认定邢某某等五名涉案警务人员符合玩忽职守罪构成条件,综合全案认定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作出不起诉处理。



@纪实作家张弓:【这就是不起诉原因?】邢某某等人用手臂围圈颈项部、膝盖压制雷洋颈面部、摁压四肢、掌掴面部、脚踩颈面部、强行拖拽上车等行为,事发后,邢某某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做虚假陈述,与其他四名涉案警务人员故意编造事实、隐瞒真相,妨碍侦查。



@施兵-:这事恐怕大家忘不了 邢永瑞: 当晚没有携带执法纪录仪。高春正: 能够证实雷某进行了嫖娼行为。


@公民郭虹 膝盖压制颈+摁压四肢+掌掴面部+手铐约束+脚踩颈面部+强行拖拽上车+未及时急救送医+人死+编故事+电视说谎+嫖娼污名+合伙妨碍侦查=执行公务,行为违规,情节轻微,不予起诉。抓人体现了社会主义法制的原则性,不起诉体现了社会主义法制的灵活性。抓了人体现了执法人人平等,不起诉体现了执法可以不依法。抓了人体现了公平正义有可能,不起诉!公平正义何在!

@莱德赵克强:北京市政府:法律面前,雷洋和警察首先都是无辜者 。很客观,很公正嘛。


@陈宗鹤先生:个人感觉北京检方是高级黑,将犯罪事实写了那么清楚,犯罪行为也写了那么清晰,连最后刑法都搬出来了。然后给出个结果:我们不起诉哦!你懂的。

@烹肘:马路上抓嫖,弄死人都没事,你要谁相信警察??马路上能抓嫖,那酒店门口当然也能抓,以后要一个人嫖娼,会不会太容易?一个被抓的妓女招供就可以?妈的,害得我现在自己在家,都是洗几遍避孕套,根本不敢直接扔垃圾桶。

@美國王明濤醫生 悬壶记事:1)如何在非暴力条件下大量胃内容物跑到呼吸道引起窒息的?对神经禸科医生来说问题太简单了。只有才神志不清的条件下发生呕吐、胃内容物反流才可能。因为,若神志清楚,反射存在,胃反流物是不会进入呼吸道的。如癫痫大发作、颅脑损伤致急性颅内压增高而神志不清、昏迷和呕吐。2)神志不清或者昏迷是如何在短时间内发生的?

张雪忠:如果雷洋案的结果让我们感到失望,那是因为我们还曾抱有幻想,认为案件仍有可能得到公正处理;而如果我们还抱有幻想,那是因为我们对专政体制的认识还不够清晰。专政体制是一种彻底否定法治原则,主要依靠暴力机器进行统治的体制。它或许偶尔会对汹涌舆论加以选择性的回应,但它绝不会为此而牺牲或疏远作为政权支柱的暴力机器。作为一群有正义感的人,我们当然会对案件结果感到愤怒,但我们也应因此变得更加清醒和坚定:我们不能再指望一种反法治的体制能遵循法治、提供正义,而是要无惧艰险,敢于奋争,努力建立一种新的、合乎法治原则的体制。

@李克炎:全世界有哪个国家,搞死一个公民,可以不负责任?中国历史上哪个朝代,搞死一个老百姓,可以不负责任?

小札:那个不予起诉检察公告书写得非常明确,因为警方执法不当造成雷洋死亡。那么,不予起诉,雷洋之死的过错谁来承担?雷洋该死是吗?雷洋的死不但没有让一个恶法消失,竟然还成了司法机关相互原谅和勾结的案例。我十分佩服中国的司法从业人员,你们真的不感觉羞耻和恶心吗?

@Alllexis:嫖客就该被打死么?答:死了最好。

吴铭:身为警务人员,知法犯法,何况还闹出人命,更应该严惩不贷。捂了几个月,忽然说他们“犯罪情节轻微”,不如罚酒三杯算了!

@谭人玮: 怀疑雷某有嫖娼行为——手臂围圈颈项部、膝盖压制颈面部、摁压四肢、掌掴面部——脚踩颈面部、强行拖拽上车,致使雷胃内容物吸入呼吸道致窒息死亡。——犯罪情节轻微,不起诉。

@linlin-realorcy :本来希望雷案成为中国法制进步的一个标志性事件,对公权力约束的一个里程碑,结果北京检方给了所有人(给了法治)一个响亮的耳光 。

@作家杜楠:因怀疑雷某有嫖娼行为——遂对其拦截并抱腰摔倒——实施用手臂围圈颈项部、膝盖压制颈面部、摁压四肢、掌掴面部——脚踩颈面部、强行拖拽上车——致使雷胃内容物吸入呼吸道致窒息死亡——事发后做虚假陈述,并与其他四名涉案警务人员故意编造事实、隐瞒真相,妨碍侦查——最后:犯罪情节轻微,不起诉。

stevenxu1522 : 2016-12-24#45
李翔:“雷洋案”,不能承受之重 ——兼论刑法上的“情节轻微”
2016年最受关注的以被害人雷洋命名的“雷洋案”经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指定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立案侦查,后又指定丰台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丰台区人民检察院在2016年即将过去的12月23日(圣诞夜前夜)做出了不起诉决定。该“决定”迅速刷爆手机屏幕。笔者认为,无论从哪个方面讲,检察院这样的做法都是不明智的,不智慧的,这个“决定”注定是检察院不能承受之重。甚至让检察院的不起诉权也因此遭受质疑。笔者曾以“难办案件中的公众质疑与基本信任”为题作文发表在《中国法律评论》2014年第3期上,并以“公众质疑、基本信任与难办案件”为题,为全国各类各级公安、检察、法院、司法局、律协、政法委等各类人员开设讲座近300场,“雷洋案”,对检察院来说,这是个“难办案件”。

检察院做出此项决定在专业术语上称之为“酌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的核心依据是“犯罪情节轻微”。依据的法律条文是《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该条规定:“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情节”要素,是我国刑法上的特色,情节,即事实。是一个综合类的刑法要素表述,包括一切与案件有关事实。在我国刑法总则和刑法分则中均有广泛表述。特别是我国刑法分则中广泛地规定情节作为定罪要件与量刑因素,比如“情节严重”、“情节恶劣”、“情节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等作为基本犯或加重犯的罪状。(参见拙著《情节犯研究》,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作为渎职类犯罪中的玩忽职守罪,刑法分则对该罪的罪状中并未出现“情节”要素的表述。所以,检察院依据“情节”轻微做出不起诉决定只能是依据总则上情节表述加以把握。而笔者一直以来坚持认为,刑法总则的情节,特别是刑法第13条“但书”是不能司法化的。无论是将“但书”置于犯罪构成体系之外还是将“但书”转化为可罚的违法性、可罚的责任理论融入犯罪构成模式之内,发挥出罪机制都难以作到理论自洽。总则中“情节”要素的判断内容只有被具体化为刑法分则中所规定的某个具体犯罪构成要件要素时才有意义。“但书”司法化破坏了刑法分则中具体犯罪构成的定型作用,动摇了罪刑法定原则的根基,增加了司法上的恣意性,放任了司法人员"粗犷化"的办案思维,不利于“精细化”刑法思维方式的养成。(参见拙文:论我国《刑法》第13条“但书”司法化之非)

而作为量刑情节的《刑法》37条中的情节要素,也必须结合刑法分则条文规定加以把握。根据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邢某等五人在执行公务活动中,1、不正确履行职责,存在不当执法行为,执法行为超出合理限度,致执法对象发生吸入性窒息;2、不履行职责,在发现雷某身体出现异常后,未及时进行现场抢救、紧急呼救和送医抢救,致执法对象未得到及时救治,以致发生死亡结果;且3、事后故意编造事实、隐瞒真相、妨碍侦查。以上表述,均属于“情节内容”。这些表述,均无法得出“情节轻微”的结论。况且,检察院对涉案人员邢某等五人先行采取的强制措施是逮捕。而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检察院既然对涉案人员邢某等五人采取了逮捕的强制措施,即认为“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这似乎也无法得出“情节轻微”的结论。现在唯一被判断为“情节轻微”的表述就是:“鉴于邢某某等五人系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开展执法活动”,至于“对雷某执行公务具有事实依据与合法前提且雷某有妨碍执法行为”是不能看做是“情节轻微”的。因为渎职类犯罪的认定中“执法前提”并不重要,根本不是考量因素,需要作为犯罪因素考量的是执法过程中的“违法行为”。而笔者认为,“上级统一部署”也不是责任阻却或者降低事由,因为“上级统一部署”的是合法的执法行为,而不是“统一部署执法中的渎职行为”。我们永远不要忘记“一厘米自主权”案例裁判。在本案中,“作为警察,不执行上级命令是有罪的,但‘抓不到’或者‘打不准’是无罪的。作为一个心智健全的人,此时此刻,你有把枪口抬高一厘米的自主权(即故意打不中的自主权)。这是你应主动承担的良心义务。不能以服从命令为借口而超越一定的伦理道德底线。”
此外,检察院对于自己展开侦查的的渎职类案件,特别是已经逮捕的渎职类案件,通常的做法只有两种,即撤案(要报最高检察院备案)或者起诉,几乎是不能做出“酌定不起诉”决定的。

最后,面对这样一个社会极为关注的案件,检察院在已经认定该案嫌疑人构成犯罪的前提下,应该将案件起诉至法院,让该案的程序走到底,在检察阶段将该案做出终局性决定,是不智慧的。唯一可以大胆假设的命题就是:检察院定有“难言之隐”,将千钧之鼎扛在自己肩上。中国法治之路漫漫,其修远兮。

stevenxu1522 : 2016-12-2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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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难不死 : 2016-12-24#47

问:为何不依法判决雷洋案涉事警察?

答:很简单。我们需要依靠警界进行维稳,如果依照对待普通人的标准重判,势必会引发警界的反弹,这对维稳是不利的。


问:为何不像此前部分舆论猜测的那样,轻判涉事警察,而给出了不予起诉这样的结果?

答:我们已经推测了轻判之后的舆情反应,显然,公众要求依法重判,这是不可能的。如果是轻判,公众依旧会不满意,而同时警界也可能存在不认同的情况。所以不如直接不起诉,以让警界完全满意。


问:眼下公众很不满意这样的结果,你们事先考虑过这样的情况吗?

答:公众不满意我们当然考虑到了。但前两个回答已经说得很清楚了,维稳是摆在第一位的。通过不予起诉的结果赢得警界的全力支持,足以扑灭潜在的公众不满。


问:那这样岂不是将民众与当局完全置于对立面了?

答:纠正你的说法。你说的民众只能指部分民众,且在全体国民中并不占多数。大多数人并不关心雷洋,我们还没必要担心出现全民反弹的局面。而那些关注雷洋的民众,大多数都倾向自由主义,即便重判涉事警察,他们仍然会站在我们的对立面,甚至得寸进尺,进一步提出过分的诉求,这是我们不能容忍的。


问:此次处理结果是不是预示之后若有类似事件,一律以雷洋案结果为准?

(微笑)答:我可以告诉你,不会再有雷洋案了。当然,类似事件可能还会发生,但只要不让公众知道,就可以视为没有。对雷洋案演变到今天的局面,我们也进行了反思。

必须承认,我们在事件初期的舆情控制工作做得很不够,直到事件已经发酵成一定规模后才采取删帖禁言等补救措施,之后我们会吸取教训。

事实上,雷洋案发后我们对言论环境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控制:相继关闭了《炎黄春秋》、共识网等自由主义倾向的媒体,关闭了腾讯探针、网易路标等门户调查栏目。逮捕、审判了一批违法律师。我们相信经过这一番整治过后,今后类似的事件将不会再在主流舆论平台有生存空间。


问:刚才你提到,重判或轻判涉事警察会引发警界反弹,可以详细解释下原因吗?

答:一方面,涉事警察是北京昌平警察,在警界地位非同一般,如果重判,会让警界不满,这个很容易理解。另一方面,这涉及到的是警察特权的问题,雷洋是在抓嫖过程中死的,而抓嫖是让警方创收的隐秘权力之一,是让警界效忠的利益联结方式之一。

同时,这也涉及到警方执法时,犯了过错该如何处罚的问题,我们倾向于是轻罚或免罚的。你想想,以后要是有人在街头游行闹事,警方平息造成人员伤亡,公众要求警方为此担责,那还了得?我们需要警方打消执法时的顾虑。


问:对警界的示好,是否预示着未来维稳工作将增多,是否预示着未来将进一步对社会进行管控?

答:这个问题应该不用回答。


问:这个结果是否体现了中国对人权的不尊重?

(勃然大怒)答:你真的了解中国吗?你知道中国从一个一穷二白的面貌,让6亿以上人摆脱了贫困吗?你知道中国现在已经成为人均8000美元的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吗?如果我们没能很好地保护了人权的话,中国能取得这么大的发展吗?你知道中国已经把保护人权列入到我们宪法当中了吗?

最了解中国人权状况的,不是你,是中国人自己。你没有发言权,而中国有发言权。所以,请你不要做这种不负责任的提问。

stevenxu1522 : 2016-12-24#48
楼上问答冒名的吧?

煤炭工人 : 2016-12-24#49
在中国可悲的是,法院说什么大家都不信,即使是真的。

JIGU : 2016-12-24#50
这个案子和硕士无关,如果遵纪守法不去足疗店寻找所谓服务,雷洋会无缘无故被警察拘捕吗?

CCOYYOTEE : 2016-12-24#51
(勃然大怒)答:你真的了解中国吗?你知道中国从一个一穷二白的面貌,让6亿以上人摆脱了贫困吗?你知道中国现在已经成为人均8000美元的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吗?如果我们没能很好地保护了人权的话,中国能取得这么大的发展吗?你知道中国已经把保护人权列入到我们宪法当中了吗?

最了解中国人权状况的,不是你,是中国人自己。你没有发言权,而中国有发言权。所以,请你不要做这种不负责任的提问。

--这个人似曾相识,是小和尚吗?

CCOYYOTEE : 2016-12-24#52
这个案子和硕士无关,如果遵纪守法不去足疗店寻找所谓服务,雷洋会无缘无故被警察拘捕吗?
嫖娼就该弄死,我同意。

小和尚 : 2016-12-24#53
(勃然大怒)答:你真的了解中国吗?你知道中国从一个一穷二白的面貌,让6亿以上人摆脱了贫困吗?你知道中国现在已经成为人均8000美元的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吗?如果我们没能很好地保护了人权的话,中国能取得这么大的发展吗?你知道中国已经把保护人权列入到我们宪法当中了吗?

最了解中国人权状况的,不是你,是中国人自己。你没有发言权,而中国有发言权。所以,请你不要做这种不负责任的提问。

--这个人似曾相识,是小和尚吗?

你如果胆敢再去上海公交车上刷浆糊,难免雷洋的结局。

JIGU : 2016-12-24#54
被警察拘捕后,听从指挥,尽量配合,会有什么意外发生?

家园小千 : 2016-12-24#55
被警察拘捕后,听从指挥,尽量配合,会有什么意外发生?
哪怕有反抗,至于弄死吗?5、6个警察还怕一个手无寸铁的人?

JIGU : 2016-12-24#56
哪怕有反抗,至于弄死吗?5、6个警察还怕一个手无寸铁的人?
死因报告怎么说的?这种事在国外警察采取什么行动?

zyx : 2016-12-24#57
我觉得国家应该有赔偿,
但是否起诉警员,要根据验伤结果推断当时的情形,
否则谁也不肯当警察了,或者当了警察怠工,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已经说死因与警察行为有直接关系了 不起诉的决定是否会导致以后警察执法会越来越暴力 不计后果?嫌疑人只要反抗就会付出生命代价?

stevenxu1522 : 2016-12-24#58
这个案子和硕士无关,如果遵纪守法不去足疗店寻找所谓服务,雷洋会无缘无故被警察拘捕吗?

太多人去享受服务被拒,现在的问题是该不该被弄死。

stevenxu1522 : 2016-12-24#59
在中国可悲的是,法院说什么大家都不信,即使是真的。


作恶太多,信用破产,不是观众有问题

stevenxu1522 : 2016-12-2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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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小千 : 2016-12-24#61
死因报告怎么说的?这种事在国外警察采取什么行动?
什么事情都要和美国比,民主福利怎么不比一比啊?

JIGU : 2016-12-24#62
太多人去享受服务被拒,现在的问题是该不该被弄死。
死因是什么?

JIGU : 2016-12-24#63
已经说死因与警察行为有直接关系了 不起诉的决定是否会导致以后警察执法会越来越暴力 不计后果?嫌疑人只要反抗就会付出生命代价?
最后一句话适用于美国。

zyx : 2016-12-24#64
最后一句话适用于美国。
那么现在也适用于中国咯?为何要与不好的比?应该向好的 先进的学习 不要与差的坏的比 这不是从小就在幼儿园受的教育吗?为啥有人现在还搞不懂?

大难不死 : 2016-12-24#65
那么现在也适用于中国咯?为何要与不好的比?应该向好的 先进的学习 不要与差的坏的比 这不是从小就在幼儿园受的教育吗?为啥有人现在还搞不懂?
就像明明有桥,人家非要摸着石头过河一样的。

JIGU : 2016-12-24#66
那么现在也适用于中国咯?为何要与不好的比?应该向好的 先进的学习 不要与差的坏的比 这不是从小就在幼儿园受的教育吗?为啥有人现在还搞不懂?
好和差是你说了算吗?

zyx : 2016-12-24#67
好和差是你说了算吗?
嗯 您不清楚的话您找您幼儿园老师问问吧

JIGU : 2016-12-24#68
嗯 您不清楚的话您找您幼儿园老师问问吧
你去问吧。

zyx : 2016-12-24#69
你去问吧。
请别操心了 也请别回我贴了 我只想和是非清楚的人对话 谢谢

stevenxu1522 : 2016-12-2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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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翼步兵 : 2016-12-25#71
那么现在也适用于中国咯?为何要与不好的比?应该向好的 先进的学习 不要与差的坏的比 这不是从小就在幼儿园受的教育吗?为啥有人现在还搞不懂?
不都是体制的结果吗?不是说美国的体制好吗?学学不行?

双翼步兵 : 2016-12-25#72
效率太差了,比起美国警察每年干掉上千无辜屁民,独裁中国的警察还远远不够班啊

comeback : 2016-12-25#73
那么现在也适用于中国咯?为何要与不好的比?应该向好的 先进的学习 不要与差的坏的比 这不是从小就在幼儿园受的教育吗?为啥有人现在还搞不懂?
美国,许多人眼里的民主灯塔国,这还不算好不先进啊?

CCOYYOTEE : 2016-12-25#74
死因是什么?
撑死的。
玩了好几个体位,也没有消化完,最后还是撑死在警察的怀里。

zyx : 2016-12-25#75
美国,许多人眼里的民主灯塔国,这还不算好不先进啊?
我认为中国有好的 先进的地方 也有不足的地方 美国也是如此 所以咱们得学别人好的地方 弥补自己不足 这样才能更加进步 不对吗 :)我只是觉得有的人所谓爱国就见不得别人指出国家不足之处 极力为之辩解 是非不明 这就像有的父母一味给孩子护短 对不足视而不见 这不是真正爱孩子 而是溺爱 会害了孩子

Jack-London : 2016-12-25#76
刑讯逼供,权利干涉司法等等,中国的司法根本还不及格。直到看到雷洋这个令人目瞪口呆的判决。没办法,只要觉得还能忍,那就忍着。

CCOYYOTEE : 2016-12-25#77
我认为中国有好的 先进的地方 也有不足的地方 美国也是如此 所以咱们得学别人好的地方 弥补自己不足 这样才能更加进步 不对吗 :)我只是觉得有的人所谓爱国就见不得别人指出国家不足之处 极力为之辩解 是非不明 这就像有的父母一味给孩子护短 对不足视而不见 这不是真正爱孩子 而是溺爱 会害了孩子
得了吧,你把它当孩子,它把自己当爹。国家就应该当小偷防着。国家权力当了个人手上能干什么好事呢?问问自己想干什么就知道了。

茉茉 : 2016-12-25#78
我觉得国家应该有赔偿,
但是否起诉警员,要根据验伤结果推断当时的情形,
否则谁也不肯当警察了,或者当了警察怠工,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这是关键!如果起诉警员,以后不会再有警察为国卖命了。
对这几个警员的处理,是没有办法用“国法”处置的,只能用“家法”伺候。

小和尚 : 2016-12-25#79
这是关键!如果起诉警员,以后不会再有警察为国卖命了。
对这几个警员的处理,是没有办法用“国法”处置的,只能用“家法”伺候。
所以美国谨慎对待起诉警员,哪怕行刑式枪杀路人,也尽可能包庇警员,除非警员是华裔,可以被放弃。

CCOYYOTEE : 2016-12-25#80
所以美国谨慎对待起诉警员,哪怕行刑式枪杀路人,也尽可能包庇警员,除非警员是华裔,可以被放弃。
又开始造谣了。请把平时收集的链接给1-2个供学习。

zyx : 2016-12-25#81
这是关键!如果起诉警员,以后不会再有警察为国卖命了。
对这几个警员的处理,是没有办法用“国法”处置的,只能用“家法”伺候。
这样是保护了警察不错 但对拒捕的人又不公了 有些拒捕可能是因为自己冤枉或本身精神有问题 难道就可以任由警察处置一点责任不付?您指的家法是什么呢?现在也没说这几个涉事警察是继续回去当警察还是撤职的处分

zyx : 2016-12-26#82
得了吧,你把它当孩子,它把自己当爹。国家就应该当小偷防着。国家权力当了个人手上能干什么好事呢?问问自己想干什么就知道了。
哈哈 只是个比喻而已 不过话说回来 大部分人对自己孩子付出的爱是最多的吧? 至于后一句 那是不是得找个很有能力的道德模范当国家领导人啊?否则按您说法怎么解决呢

usernames : 2016-12-26#83
为雷洋呼吁的人大多是追求民主自由又平时被雷鄙视的五分,这群五分如同被雷洋喷了屎还帮他擦pg,真是受虐狂,雷洋平时就是个嫖客和五毛,被自己支持的体质弄死活该。那些人还去捞他,还想整死执法的民警,也太抓事闹事了。

usernames : 2016-12-26#84
死了一个嫖娼的,不希望再搭进执法警察的命,警察叔叔收入不高,上有老母,下有小孩,雾霾天还要站在街上,很不容易

JIGU : 2016-12-26#85
死了一个嫖娼的,不希望再搭进执法警察的命,警察叔叔收入不高,上有老母,下有小孩,雾霾天还要站在街上,很不容易
据说是打飞机,警察也有点责任,可能受纪律处分。

rayne : 2016-12-27#86
我是觉得时间上的逻辑有问题。我比较相信第一时间的说法,之后的可以胡编乱造。一般人去机场接亲属看自己的初生儿子,不会去嫖妓的,也没有时间去嫖。家里人也一定会看着时间让他出门的。我比较相信人是被打死的说法,打飞机说不定是警察想捏造证据弄的。

CCOYYOTEE : 2016-12-27#87
我是觉得时间上的逻辑有问题。我比较相信第一时间的说法,之后的可以胡编乱造。一般人去机场接亲属看自己的初生儿子,不会去嫖妓的,也没有时间去嫖。家里人也一定会看着时间让他出门的。我比较相信人是被打死的说法,打飞机说不定是警察想捏造证据弄的。
都不是好东西。那种地方就应该绕道走,进门就不对。
但嫖娼不该杀。顶撞警察也不该杀。
天朝警察什么时候把人当人呢?

rayne : 2016-12-27#88
都不是好东西。那种地方就应该绕道走,进门就不对。
但嫖娼不该杀。顶撞警察也不该杀。
天朝警察什么时候把人当人呢?
说不定门都没进。我认为是可能路过,看到警察查不服气吧?如果真的入门了,就什么都不用说了。

CCOYYOTEE : 2016-12-27#89
说不定门都没进。我认为是可能路过,看到警察查不服气吧?如果真的入门了,就什么都不用说了。
那事儿就该屁股按床上拍照取证的。大街上抓嫖就为敲诈,给钱走人。

双翼步兵 : 2016-12-27#90
都不是好东西。那种地方就应该绕道走,进门就不对。
但嫖娼不该杀。顶撞警察也不该杀。
天朝警察什么时候把人当人呢?
你国警察在机场把对自己生闷气的人活活电死,这叫把人当人?你国警察多年以来奸杀原住民妇女,好讲人权哦。

daoma : 2016-12-27#91
美国持有枪支是合法的,天朝买把菜刀还要登记。美国警察面对的是可能持枪的嫌疑人,天朝警察面对的是手无寸铁的百姓。

Chinada : 2016-12-27#92
案件的关键点还是到底有没有嫖娼行为,那些物证和口供到底是不是真实的。

有的话,检察院的故事还是能讲通的,雷阳有可能因为害怕而进行了激烈的反抗。

没有的话,一切都是捏造,整个案发过程就无法解释。

家属和辩护律师方面是一直不认为有嫖娼行为,而且说公安方面销毁窜改了很多物证。

JIGU : 2016-12-27#93
案件的关键点还是到底有没有嫖娼行为,那些物证和口供到底是不是真实的。

有的话,检察院的故事还是能讲通的,雷阳有可能因为害怕而进行了激烈的反抗。

没有的话,一切都是捏造,整个案发过程就无法解释。

家属和辩护律师方面是一直不认为有嫖娼行为,而且说公安方面销毁窜改了很多物证。
有偿性服务。

JIGU : 2016-12-27#94
说不定门都没进。我认为是可能路过,看到警察查不服气吧?如果真的入门了,就什么都不用说了。
门进了。

小和尚 : 2016-12-27#95
美国持有枪支是合法的,天朝买把菜刀还要登记。美国警察面对的是可能持枪的嫌疑人,天朝警察面对的是手无寸铁的百姓。
很多视频显示,不是那么回事。

未尝不可 : 2016-12-27#96
说不定门都没进。我认为是可能路过,看到警察查不服气吧?如果真的入门了,就什么都不用说了。

反正看律师的说明,嫖娼还是没有证据。目前出现了说睾丸上有针孔的传闻,不知真假,
--------------------
陈有西:关于雷洋案不起诉后的几点说明
http://hx.cnd.org/2016/12/24/陈有西:关于雷洋案不起诉后的几点说明(两篇)/

六、检察机关在宣布不起诉的同时,向社会和新闻媒体发表了《答记者问》,称雷洋有嫖娼情节,并自己吃饱剧烈挣扎致死。这一散布的消息,严重不负责任,涂污无辜被伤害致死的雷洋的声誉,没有经过法庭的调查质证和审查认定。雷洋家属和代理律师完全不能认可。27000字的《关于建议对雷洋案退回补充侦查查明真相、准确定性的律师意见书》中,已经有充分举证和分析说明。由于这份意见书的具体内容,涉及案卷机密现在不能公开,现仅将八个部分的目录公布:一、尸检报告证实本案完全符合故意伤害致死特征;二、本案雷洋嫖娼没有证据可以证实只有犯罪嫌疑人单方说法;三、案发后各嫌疑人进行系列销毁证据阻挠侦查行为;四、本案关键证据缺失导致事实定性错误;五、本案应当定性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六、本案符合滥用职权罪特征;七、本案符合帮助伪造证据罪特征;八、本案各嫌疑人只有加重情节没有从轻情节;九、本案若干关键事实和证据需要退侦查明

小和尚 : 2016-12-27#97
反正看律师的说明,嫖娼还是没有证据。目前出现了说睾丸上有针孔的传闻,不知真假,
--------------------
陈有西:关于雷洋案不起诉后的几点说明
http://hx.cnd.org/2016/12/24/陈有西:关于雷洋案不起诉后的几点说明(两篇)/

六、检察机关在宣布不起诉的同时,向社会和新闻媒体发表了《答记者问》,称雷洋有嫖娼情节,并自己吃饱剧烈挣扎致死。这一散布的消息,严重不负责任,涂污无辜被伤害致死的雷洋的声誉,没有经过法庭的调查质证和审查认定。雷洋家属和代理律师完全不能认可。27000字的《关于建议对雷洋案退回补充侦查查明真相、准确定性的律师意见书》中,已经有充分举证和分析说明。由于这份意见书的具体内容,涉及案卷机密现在不能公开,现仅将八个部分的目录公布:一、尸检报告证实本案完全符合故意伤害致死特征;二、本案雷洋嫖娼没有证据可以证实只有犯罪嫌疑人单方说法;三、案发后各嫌疑人进行系列销毁证据阻挠侦查行为;四、本案关键证据缺失导致事实定性错误;五、本案应当定性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六、本案符合滥用职权罪特征;七、本案符合帮助伪造证据罪特征;八、本案各嫌疑人只有加重情节没有从轻情节;九、本案若干关键事实和证据需要退侦查明
精囊不在睾丸上。

未尝不可 : 2016-12-27#98
精囊不在睾丸上。

要不湿夫老嘲笑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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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尝不可 : 2016-12-2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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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和尚 : 2016-12-27#100
这个是监测 生精功能,不能取得相当数量的精液
IMG_0061.PNG

未尝不可 : 2016-12-27#101
这个是监测 生精功能,不能取得相当数量的精液
浏览附件451919
好幼稚的狡辩啊,前面你说“精囊不在睾丸上”,是想表示在睾丸取不到精液吧,
这会儿变成了不能取得相当数量的精液,要那么多干嘛?
你这类狡辩,俺只能嘲笑了,

小和尚 : 2016-12-27#102
好幼稚的狡辩啊,前面你说“精囊不在睾丸上”,是想表示在睾丸取不到精液吧,
这会儿变成了不能取得相当数量的精液,要那么多干嘛?
你这类狡辩,俺只能嘲笑了,
取得到,跟取得一定数量(比如几毫升)是两个概念,是造谣者没有生理常识。
如果避孕套内只有0.1毫升精液,而且没有混有前列腺素,这个法医监测是不合常理的。

未尝不可 : 2016-12-27#103
取得到,跟取得一定数量(比如几毫升)是两个概念,是造谣者没有生理常识。
如果避孕套内只有0.1毫升精液,而且没有混有前列腺素,这个法医监测是不合常理的。

去看看警方的说法再来洗地吧,含有雷洋DNA的避孕套,俺不懂医学也知道,DNA需要精液的量很少,

还法医呢,看看律师的质疑吧,

二、本案雷洋嫖娼没有证据可以证实只有犯罪嫌疑人单方说法;
三、案发后各嫌疑人进行系列销毁证据阻挠侦查行为;
四、本案关键证据缺失导致事实定性错误;

3com : 2016-12-27#104
共匪的法制,等於放屁

rayne : 2016-12-27#105
我认为应该由警察提出证据,而不是由死者提出无罪证据。

stevenxu1522 : 2016-12-28#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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