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Order Of Possession:50加元
2、到法院把Order Of Possession换成Writ Of Possession: 80刀
3、执行官的费用和搬运工的费用:744刀
到了限期她既不交租金,也不上诉,我爸就到RTB备案,要申请“Order Of Possession”,11月1日备案,到21日才Hearing,Hearing当天裁判官就说第二天给我寄“Order Of Possession”,三四天后收到了,就把其中的一份“Order”贴门,Order让她两天之内搬走,两天后,她还不搬,我只有动用了法庭执行官来执行了,这个过程不需要多少时间,但是花了我很多的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