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家园的朋友:
不满一年的新车遭遇车祸,保险公司评估作出决定赔偿车辆的购车款(车款$60,000.00)和部分HST ($1,300.00),总计:$61,300.00
新车总价值:$67,800.00($60,000.00+税$7,800.00)购车HST :$60,000.00x13%=$7,800.00
由于买车时trade in 一辆旧车$50,000.00(按政府规定购买旧车交过的HST可以可以抵扣新车所需缴纳的HST)所以买车时实际支付的HST为:($60,000—$50,000)x13%=$1,300.00
现在保险公司只赔偿:车款$60,000.00+HST$1,300.00=$61,300.00, 对于买车时trade in 旧车$50,000.00x13%=$6,500.00拒绝赔偿。所以一担我接受保险的赔偿款项买不回来同样的车型。
请问有过相关经验的朋友保险公司的赔偿决定是否合理,我能不能向保险公司索赔旧车$50,000.00x13%=$6,500.00这部分款项?
另外保险公司说如果对他们的赔偿不满意可以向保险公司的另一个部门提出异议-Service Review Panel,我不知道是应该找这个部门申诉还是找个律师帮忙处理更好一点,请大家赐教,不胜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