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没有签署转租协议而只是做了记录,变数就比较大,先去办公室打听一下租赁处的态度,同时和你自己私下找的住客协商一下。并且记住下次遇到这种情况,你只有房屋的使用权,无拥有权不可以先于房屋租赁者决定谁来接下你的lease.也就是说,在租赁方未参与进来的合同,租赁方可以对其不认可,出了问题你要负责。
很希望你并没有和你找来的租客有任何合同之类的东西存在,不然人家认真起来你虽然觉得不公但也是因为自己处理不太妥当。
我的想法是:
抓紧时间看看能否先于他人签下书面转租合同,一旦签下,向经理书面说明要求同屋室友性别。这样一来,再出问题也和你没关系,即便有问题,也更好解决。
假如,事与愿违,就得考虑那个(俩人私底下你有签吗,我不确定)合同是否能取消,提前通知你找来的租客省却不必要的麻烦,洒脱的人一般也就一笑泯恩仇了。
不要和租赁方纠结同性别转租之类的,不值得,有些合同写了最终解释权归属,你能想到的租赁公司的律师也不会闲着。
希望这些能启发你,得到更有效的想法,另外,有些人走着走着就散了。不要太纠结于为什么,多去想想之后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