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着好吓人啊,是不是会教育他们,你的器官将在其他人体延续,你这也是一种继续活着?然后死刑犯反而有某种盼望?绝对有的,中国死刑一般是伴随着剥夺政治权力终身。政治权力是什么?其实不单指投票权,感觉剥夺了政治权力,这个人就和牲口差不多了,身上的一切都可以随意取用。
一般死刑判决之后不会立即执行,而是好吃好喝的养起来,择日执行死刑,至于是先取器官还是先死刑这个就不好说了,相信为了移植的成功率应该是先取器官。反正家属最后收到的只是骨灰,是不是本人的都不好说呢。
很多西方人也会为了移植器官前往中国就医,十几亿的人口和大量的死刑犯为器官移植提供了源源不断的优质器官,价廉物美,废物利用,何乐而不为呢
文章里面全是据说。据说李洪志现在已经死林辉:质疑文革 红卫兵头目被摘肾暴尸 - 大纪元
黎莲、李九莲、钟海源的经历再次证实了中共的残忍和残暴,证实了中共活摘器官早有历史。上世纪八十年代,在胡耀邦的批示下,包括黎莲、李九莲、钟海源等人的一些冤案陆续被“平反”,但人死不能复生,而且那些戕害他们的凶手,那些活摘他们器官的医生们,并没有受到惩罚。好在人不治天治,在天理的衡量下,没人可逃脱“恶有恶报”的法则。www.epochtimes.com
中学红卫兵司令被活摘肾脏
关于黎莲的所在地、家庭情况,目前所知的很少。根据大陆《历史的代价-文革死亡档案》一书,她是在文革爆发后当上了所在中学的红卫兵司令部司令,其热情可想而知。
然而,现实中的所闻所见,使黎莲开始对吹捧毛的林彪产生了怀疑,对“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产生了怀疑。她把自己的看法陆续写在信中,寄给了在部队服役的男朋友。可谁料到,受中共灌输“爹亲娘亲不如党亲”、“党性高于人性”影响的男友,在一次提干前夕,将这些信交给了上级领导。部队又将信转到了地方。黎莲随即被以“现行反革命罪”逮捕,在监狱中饱受毒打和凌辱。1970年,她被判处死刑。关于其当时的年龄,有文章称其是18岁,但也可能更大,需要知情人提供更为可靠的信息。
在被执行死刑时,她被秘密拉到了另一个城市。当押解她的囚车到达那座城市时,一辆救护车悄悄跟了上来。在两辆车都停稳后,救护车中两个穿白大褂的医生匆匆地上了囚车。四名中共公安纵队人员粗暴地将黎莲身子扳了过去,将其脸和身子都贴在车壁上。之后,上衣往上一撸,根本不使用麻药,一把锋利的手术刀就在她的右腰处划了一个口子。没几下,一个鲜活的肾被取了出来。
头脑中想想那可怕的场景,就足以让人恐惧。但是,那时,没有人在乎黎莲的惨叫。她痛得昏了过去。而医生取完肾后,匆匆地塞进了止血的药棉和纱布,也不进行缝合,又匆匆离去。因为医院手术里正有一个领导干部等待肾移植。而且,谁又在意去给一个将死之人缝合伤口呢?!昏死过去的黎莲随后被押往刑场处决,结束了短暂的一生。
黎莲被处死已近五十年,不知当年那些冷酷的摘取器官的医生、被训练成机器人的中共公安纵队人员是否还活着?是否在临终前忏悔过?而出卖黎莲的男朋友,此生可曾心安过?他拿什么来偿还欠黎莲的债呢?
红卫兵头目质疑后被打成“反革命”处死暴尸
与黎莲年龄相仿的李九莲,1946年出生,文革爆发时,是江西赣州第三中学学生、学生会负责人、校团委宣传股长。同当年许多热血冲动的年轻人一样,她在最初也积极响应毛的号召,“破四旧”,批斗“走资派”,并当上了第三中学“卫东彪”造反兵团负责人。1967年6月底至7月初,赣州发生了大规模武斗,造成168人死亡。李九莲在收尸时受到了刺激,开始对“文革”提出质疑。
1969年2月,李九莲被分配到赣州冶金机械厂当学徒,这时她将自己对文革的思考写入日记,同时还给身在部队的男友曾昭银的私人信件中诉说了自己对形式主义和个人崇拜的反感、对林彪政治动机和对刘少奇政治结论的怀疑。不久,李九莲被男友告发而被捕,并以“现行反革命罪”被拘留审查。林彪出事后,李九莲被以“敌我矛盾按人民内部矛盾处理”而获释,此后被分配到江西兴国钨矿厂当徒工。
1974年“批林批孔”期间,李九莲在赣州公园贴出了自己当年写给男友的那封信并连续张贴“反林彪无罪”、“驳反林彪是唯心论的先验论”、“驳反林彪是逆潮流而动”等6份大字报。大字报轰动了赣州,人们纷纷写下批语表示支持:“中国少的是李九莲,多的是奴才!”“人民支持你,李九莲!”“强烈要求为李九莲平反!”4月,赣州地区有3万人组织“李九莲问题调查研究会”,并走上街头,给予声援。
然而很快,赣州地区公安局就以“现行反革命翻案”等新罪名秘密拘捕了李九莲。1975年5月,兴国县人民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从当年5月20日到8月1日,李九莲进行了长达73天的绝食,不过由于被强制注射葡萄糖液,她并未死亡。
李九莲被判刑后,有40多人因替其说话也被判刑,有600多人受刑事、行政、党纪处分,全市9个中学,就有两个中学的副校长被开除公职,三个中学的团委书记被撤职,两个中学的工宣队长被退回原单位,等等。
文革结束后,李九莲因当局拒绝为其平反而继续表示抗议。她在《我的政治态度》中,认为“华国锋把党政军大权独揽于一身”,“是资产阶级野心家”,“寄希望于江青”。此外,她还写了一篇题目为《真理的标准只能是社会的实际》的文章,而这正是几年后“真理标准讨论”的核心议题与核心观点。
1977年12月14日,江西省省委认定李九莲在服刑期间重新犯有“恶毒攻击华主席”,“丧心病狂进行反革命活动”,“公然为四人帮鸣冤叫屈”等反革命罪行,同意波阳县人民法院判处李九莲死刑,并在赣州执行。当天,在赣州体育场召开了公判大会,为避免她在公众场合呼喊口号,她的下颚、舌头被一根竹签刺穿成一体。
之后,又进行了游街。游街后,李九莲被押到西郊通天岩刑场。让她跪下,她死活不跪。刽子手懒得动手,一枪击中其腿,才把她打成跪下的姿势。她的死相很惨苦,鼻孔流着二缕黑血,半张开的嘴巴也淌着血,双眼微睁,眉头紧皱……遇难时,年仅31岁。
被枪决后的李九莲,家人因为恐惧没有敢来收尸,中共当局也拒绝将其掩埋,导致她的尸体在荒野被暴弃数日,虫子乱爬。最后有恋尸癖的赣南机械厂退休工人何康贤,把她的乳房和阴部割下来带回家猥亵,该人后被判刑七年。
批评华国锋邓小平 小学教师被活摘肾脏
前文说过,赣州地区很多人因为支持李九莲,被判刑,被处分,其中就有赣州小学女教师钟海源。她最初被判刑12年,后在狱中因批评华国锋、邓小平,被改判死刑。
据说,钟海源在听完死刑判决后,毫不犹豫地签了名,然后把笔一甩,扭头就走。法院的人喝住她,问她有什么后事要交代。她平静地说:“跟你们讲话白费劲,我们信仰不同。”随即昂首离去。
临刑时,南昌92野战医院一个高干子弟,患肾功能衰竭,急需移植肾。于是钟海源在枪决前后被野蛮活体取肾,遗体则被92野战医院拉走,供医生们作解剖标本。
文章《钟海源剖肾受难日:一个“刽子手”的自白》写道,死刑犯遭枪击后,摘取器官一定要在人活着的时候完成,为了这个目标,中共的医生还有一整套的操作规范,比如对死刑犯,在行刑后十五秒钟内必须开始手术。
枪响后,钟海源身体还没有落地,就扑上来三、四个军医。“他们解下钟海源胸前的大牌子,就往车篷里送。……车篷架子上吊着一个简易手术台,边上已经有医生,护士了。虽人影幢幢,却紊而不乱,动作迅捷,配合默契,……血水愈加密集了,不但溢满了车底板,还滴滴嗒嗒地溅落在地上。我听见一位主刀的军医,透过口罩,含含混混地讲了一句:‘快点,快点,人死了’……一位五、六十岁的老军医,拿起一个拖把去揩底板上的血水,揩几下,又哗哗地挤进一个红色的塑料棉里。约盛半桶,他跳下车,拎起它走到池塘边,将血水倒进了塘里,不一会儿,整口塘全染红了……”
结语
黎莲、李九莲、钟海源的经历再次证实了中共的残忍和残暴,证实了中共活摘器官早有历史。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一些冤案在胡耀邦的批示下,包括黎莲、李九莲、钟海源等人的冤案陆续被“平反”,但人死不能复生,而且那些戕害他们的凶手,那些活摘他们器官的医生们,并没有受到惩罚。好在人不治天治,在天理的衡量下,没有人可以逃脱“恶有恶报”的法则。
这是有的。听一个老狱警说过,在饥饿年代,甚至有刑场附近的村民带着锅子来等着收脑。
还有,香港的新闻媒体常常有一些特殊渠道取得内幕消息/新闻, 之前亚视就曾经报道江泽民病逝的消息,后来被证明是误报,但是也有消息指出江是真的病危,但是通过换血换器官又活了过来,至于器官怎么来的,用屁股想也明白
亞洲電視誤報江澤民逝世事件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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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一起加拿大病患去中国3天就换到了肾,哪有那么巧的事,对吧
我也没说一定是真的,对吧,但是这么多疑问摆在眼前,比如为什么死刑犯从来都没有尸体只有骨灰?这似乎很难解释得明白
话说回来,中国人多死刑犯也多,很多死刑犯对他人对社会造成了很大的伤害,合理利用一下他们的尸体和器官,既是救赎了他人的生命,也是救赎了罪犯的灵魂,也算一件好事。
在这点上,我完全支持中共的做法
加拿大议会有过多次听证,比如:想想就好恐怖,但是中国怎么能有那么多器官?
33項證據摘要:
- 1. 概觀檢視
- 中國為系統性違反人權累犯國,過往的紀錄使其清白難以被相信。
- 中國政府近來大幅削減公共衛生預算,而器官移植收入可作為填補資金缺口的合理來源。
- 中國政府默許軍方私自籌措軍備經費,器官掠奪謀利一事軍方涉入甚深。
- 在中國,中共體制的腐敗使得可以謀求巨額利益的器官移植難以受到有效管控。
- 針對器官掠奪檢視
- 現代科技的發展使得對無辜者的器官掠奪成為可能。在中國瀰漫著殘酷、腐敗、與打壓的環境下,中國的器官移植技術發展遭到濫用。
- 中國政府從死刑犯身上摘取器官從未經當事人應允。且中共政權以誣衊、非人道、剝奪人格、邊緣化的方式對待受其關押的法輪功修煉者,更甚於其他死刑犯。
- 基於文化差異,中國民眾對器官捐贈較為反感。且在中國亦缺乏有組織的器官捐贈系統。
- 在世界其他地區,等待器官移植往往需要數月甚至數年;而在中國卻短的令人不可置信:只需數日。
- 醫院網站上標榜迅速、器官項目完備並收取昂貴費用,自曝其器官掠奪的犯罪事實。
- 據被採訪的器官受贈者表示:軍方涉入甚深。移植手術多在軍醫院,或其他醫院由軍方醫療人員執行,過程隱密,而大多數資訊也不對患者公開。
- 中國在器官移植上獲取龐大利益。對於來自外國的客戶,眼角膜要價3萬美金,肝腎合併移植則要價18萬美金。
- 關於器官移植專業上,中國不具備任何法律以外的倫理規範或是自我監督系統。
- 國外的器官移植道德規範與中國有著極大差異。國外移植專業人士的建立的道德及懲戒制度,極少具體涉及器官移植旅遊、連絡中國移植專業人士、或者移植死刑犯器官等課題,使其難以受到規範。
- 2006年7月1日以前,在中國境內的器官販售並無法律約束。直至今日,禁售器官的新法仍未確實執行。
- 外國器官移植的法律是屬地性的。任何外國人到中國去做在其本國認為是非法的器官移植,術後回國,就一點事都沒有。
- 許多國家都頒布旅行忠告,告誡其公民出遊到某某國家時可能遭遇的危險。但是還沒有政府頒布有關在中國器官移植的旅行忠告。
- 器官移植手術依賴抗排斥反應藥物。中國從國際大型製藥公司進口這一類的藥物。沒有任何國家禁止向中國出口器官移植病患所使用的抗排斥反應藥物。
- 一些由政府管理的衛生計畫支付公民國外醫療費用的數額與支付病人在本國接受醫療的費用相當、或支付在國外接受器官移植患者回國後的術後醫療。在這些地方,沒有任何國家禁止支付在中國接受器官移植病人的費用。
- 針對法輪功檢視
- 除了極權主義的偏執狂以外,沒有其他明顯的原因可以解釋為何中國共產黨把法輪功視為對其存在的一種思想威脅。然而,客觀來說,法輪功只是一套具有精神基礎的練習方法。
- 共產黨感覺法輪功群體對其產生了威脅因而決定了迫害的政策。在中國,迫害法輪功是被官方決定並下令執行的。
- 法輪功學員是極度誹謗的受害者。中共官方將法輪功定位為“邪教”。然而,法輪功不具備一個邪教的任何特徵。
- 法輪功學員是遭到系統性酷刑和虐待的受害者。即使法輪功學員被活摘器官的宣稱曾受到質疑,但這樣的折磨是毫無疑問的。
- 已有龐大數量的法輪功學員被抓捕。他們未經審判或控告就被拘留,直到他們放棄法輪功信仰為止。
- 已有數以千計的查出確定姓名的法輪功學員因遭受酷刑而死亡。如果中共政權有意用酷刑殺害大批的法輪功學員,就不難想像當局會以強摘器官來做同樣的事。
- 許多學員被抓捕後,為了保護他們的家人和社區,沒有表明自己的身份。這些未表明身份者成了特別容易被傷害的群體。
- 在監獄裡的法輪功學員被系統性地進行血液抽檢和生理檢查。然而,這些檢查並不是為了關心他們的健康,因為他們仍被系統性地酷刑折磨。
- 傳統的器官移植來源,如死刑犯,自願捐贈者,腦死亡者,並無法解釋在中國的器官移植總數。唯一能夠解釋移植數量暴增的就是法輪功學員。
- 器官移植手術的有利可圖,推動著致力於器官移植專業化機構的大量成立。成立這麼多的器官移植專門機構,中共當局對於現在和可預見的未來有準備好的器官來源肯定是有把握的,知道一群現在還活者但明天會死去的人可以提供器官。這些人是誰呢?大量被監禁的法輪功學員為此提供了一個答案。
- 在少數情況下,從死亡到火化之前,法輪功學員的家屬看到了自己的親人殘缺不全的屍體。且器官都已被摘除。
- 我們有電話調查員,假裝自己或親戚需要移植器官,打電話到中國各地醫院調查。許多不同地區的醫院人員在電話調查中都聲稱其器官來源是法輪功學員(據說是健康的,因為他們的煉功功法)。我們保有這些電話的錄音和帳單。
- 我們採訪了一位蘇家屯醫院外科醫師的前妻,她說她的丈夫在2003年10月前的兩年內,親自摘取了約2000名被麻醉的法輪功學員的眼角膜。蘇家屯醫院位於中國東北瀋陽市。她的證詞對我們而言是可信的。
- 除了我們的調查報告之外,還有兩個獨立調查報告提出了和我們相同的問題,在中國是否存在活體摘除法輪功學員器官的事實,一個是由美國明尼蘇達大學的柯克‧艾利森(Kirk Allison)提出,另一個由歐洲議會副主席愛德華‧麥克米蘭‧史考特(Edward McMillan-Scott)所提出。兩個都和我們有同樣的結論。這些獨立調查印證了我們的結論。
- 針對我們第一版本報告,中國政府所做的回應缺乏說服力。大多數的回應都是針對法輪功的攻擊。事實上,中國政府握有所有的資源和訊息,包括那些我們無法取得的資源和訊息,卻無法推翻我們的報告,反映了我們結論的正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