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屋主租的热水炉,我接下来了。房子11年新,热水炉也是11年旧。
我买了这个房子三年多,现在热水炉坏了,要换新的。
租赁的公司要我签新的十年合同。这个合同很有问题。
首先这公司不知道有别的公司还是什么,他们合同用的名称是公司A/公司B,公司B才是我的原来公司。合同里面有returned payment fee: 50, security discharge fee: $295, security postponement fee: $250, interest rate on past due amounts: 35.59% per annum. 而且还说给我多新多旧的热水炉,我必须接受。一大堆不平等合约。
打电话,发email问我还有多少月到期,buyout是多少,基本不回答。
现在我不签新合同,他们就不理我。现在没热水用几天了。
我自己可以买新的,找人装。到时我怕还得付他们钱。找经理,经理没回复过。
这有什么好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