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密马 : 2019-08-28
#1
大家好!我老婆前几天刚递交了公民申请文件,然而在申请递交后才意识到自己过去四年有超过半年不在加拿大居住,这种情况需要做无犯罪记录公证,请问是否有人知道移民局要去是补无犯罪记录还是全部文件退回重新申请?谢谢了。
秘密马 : 2019-08-30
#3
查了最新官网四年内只要不是连续在其他国家居住超过183天。如果是多次往返即使超过183天依然不需要无犯罪记录。
South Avenue : 2019-09-08
#4
秘密马 : 2019-09-10
#5
最新官方网解释是一次性境外居住超过183天需要提供 。多次累加不需要。
South Avenue : 2019-12-29
#6
连续离境超过半年在一个国家居住的必须提供良民证。。。。。。
sunny98 : 2019-12-29
#7
我就奇怪了,从3楼到6楼你们反反复复讲的不都是同样的内容吗?
South Avenue : 2019-12-29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