朴槿惠申請監外執行再被拒 檢方稱其病情不符條件
原標題:朴槿惠申請監外執行再被拒,檢方稱其病情不至於難以監內服刑
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檢察廳監外執行審查委員會9日決定,不批准前總統朴槿惠的監外執行申請。
韓國《刑事訴訟法》規定了患有嚴重疾病或病情危及生命等監外執行的7種情況,但檢方認定朴槿惠的健康狀況不符合暫予監外執行的條件。
據韓聯社9日報道,監外執行審查委員會6日派人到看守所現場臨檢,並據各種醫療資料認定病情不至於難以監內服刑。首爾中央地方檢察長裴城範在審查委的結論基礎上最終決定不予批准。
這已經是朴槿惠第二次申請監外執行。朴槿惠2017年3月31日起被關押於首爾看守所,今年4月17日首次申請監外執行申請被拒。朴槿惠方面當時聲稱,其頸、腰椎間盤突出等症狀毫無好轉,造成火燎刀割般的疼痛和麻木,無法正常睡眠。
朴槿惠在親信干政案二審中被判有期徒刑25年,並處罰金200億韓元(約合人民幣1.2億元)。但韓國最高法院大法院上月29日撤銷二審判決,發回首爾高等法院重審。若重審將受賄罪和濫用職權等罪分開判處,對朴槿惠的量刑可能會加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