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1月23日邮寄(UPS)的境内配偶团聚申请,第二天收到,一个月后12月21日 收到邮件提醒缴纳指纹采集费,此邮件包含一封PDF提醒信,信内含有Application:F00*******。感到很困惑,因为在递交资料时就已经缴纳了所有的费用了。即便如此,依旧提交了一遍WebForm(12月30日) ,把原先的收据又上传了一遍,至今没有收到任何回音。 我的问题是:催指纹邮件中的application number是我的case number吗?有没谁是类似情况的? 我想把文件链接到我CIC账户里,但死活连不进,有没谁操作过?下一步该是什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