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时期,第一眼见他,就喜欢了.
后来他变成了我初中三年的班长.说话总是温柔的,做事总是稳妥的,学习总是前列的,篮球总是投三分的......很多女孩喜欢他,感觉每天都有人跟他告白,包括我的好朋友.那时的我是假小子,还大大咧咧地帮她们送情书.
升高中后,他留在小镇,我去了县城.
春天的时候,他来看过我一次,还带了还未熟透的枇杷,心里却甜了好几个月.秋天刚来,他便跟家人移民了香港.夜里听杰伦的歌,梦见他了.思念不成疾,唯有好好读书.
大学后,收到他的一封信.
信里夹着一张他的笑脸,还有在他旁边的小酒窝女孩.他说他恋爱了.我没回信,留起了长发,把杰伦的专辑收起,开始听Linkin park的歌.夜里还常常梦见那金黄到发亮的枇杷,却酸醒了.
毕业后,与大学同学拍拖几年就分道扬镳了.忙忙碌碌又几年,直接遇到那个把你从酸梦中拉出来的人.也是第一眼就喜欢了,幸运的是彼此都在对方的梦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