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签到期后,得雇主出面给些相关材料才能接着续,即便雇主想留你,cic依旧会在你pgwp过期之后的续签过程中百般"刁难"
虽说移民部长一直强调加拿大需要有工作能力的移民,
然而
假如你早已证明了你有足够资金在加生活,令人信服的加拿大维系力比如你有亲人在,甚至是雇主的挽留等等,却依旧是这个结果...
那只能说相比较下来,cic更喜欢难民.
至于如何留下来,建议去找持牌移民顾问按照你现有条件分数看看走省提名强撑一下,不然一定要按照规定不要滞留,哪怕递交个ee入池等消息,期待下一个轮回都比滞留,然后给你个flag要好过.
根据cic规定,滞留违法,你在申请visitor record时一定也有看见并在递交申请时打了勾说明你知晓到期就要离境.
违反条例会给你下一次的任何相关申请都会造成麻烦,解释信都未必好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