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z说的是有根据的:注意下面这条是全部财产,没有限额。
第六条 移民转移必须一次性申请拟转移出境的全部财产金额,分步汇出。首次可汇出金额不得超过全部申请转移财产的一半;自首次汇出满一年后,可汇出不超过剩余财产的一半;自首次汇出满两年后,可汇出全部剩余财产。(对于金额较小的移民转移,经批准后可一次性汇出。)全部申请转移财产在等值人民币20万元以下(含20万元)的,经批准后可一次性汇出。
引自:
个人财产对外转移售付汇管理暂行办法
(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4]第16号 2004年11月8日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