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朋友同意,将其配偶(女方)移民申请的各个时间点和额外准备的材料分享一下,供有需要的朋友参考:
一.申请的时间点:
2019.12.04 邮寄申请材料;
2019.12.24 收到移民局的电子邮件,确认材料妥收,并给了UCI 和Application Number;
2020.01.02 收到提取指纹的通知;
2020.01.03 收到体检通知;
2020.01.06 收到邮件确认担保人符合担保资格;
2020.01.08 申请材料转到香港;
2020.01.22 收到补料通知;
2020.03.17 收到香港的电子邮件,说正在审核文件。提供了几个有关加拿大新移民的网站链接,看起来申请似乎就要被批准了;
2020.05.21 收到提交护照通知;
2020.06.01 到签证中心提交护照;
2020.06.17 收到签证,顺利毕业。
二、申请材料
1.背景
双方均为二婚,担保人现为加拿大公民,担保人之前没有通过结婚担保“搬运”过其他人到加拿大。女方(申请人)为中国公民,现住在国内,申请人还有一个超过20岁的女儿作为 dependant 一起移民。
两人在2019年上半年结婚后,女方即刻申请了探亲签证,被拒。
2.移民材料准备
结婚移民材料,其实就是要说明两个问题:a.婚姻的真实性;b. 不是以移民为目的而结婚。围绕这两点,除了官方要求的文件外,准备了以下材料:
婚姻的真实性:
--担保人和申请人是中学时代的同学,提交了原来学校主管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
--担保人的哥哥提供了书面证言 (担保人的哥哥现在是加国一所大学的教授);
不是以移民为目的而结婚
--申请人的房产证、存款等经济证明;
--申请人的工作证明、收入证明;
--申请人女儿在大学的学籍证明(一冷门文科专业,显然不适合在海外找工作的专业
)
在申请材料的最前面,担保人写了一份给移民官的信,阐述了自己为什么会再结婚,以明确婚姻的真实性。同时,尽管加国政府对配偶移民的担保人的收入没有要求,但担保人还是提交的收入证明,同时详细规划了申请人抵加后关于购房等一列共同生活的计划。申请人也有一封相呼应的信,阐述了自己在国内有正当的职业,有房产,与担保人结婚之前,从来没有移民的打算。
我估计提交的材料完全满足了上述两个要求,移民申请就顺利的被批准了。
希望以上信息能对其他朋友有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