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CRB今天(10月12日)开始申请,常见的疑问是先后申领过就业保险金(EI)及加拿大紧急响应补助金(CERB)后 , 如今应领取就业保险金﹐抑或是CRB。
网上有报道说,有华裔陈先生疫情前一直申领政府的就业保险金(EI)﹐在EI拿满的3个月后又赶上疫情所以转而申领CERB﹐现在CERB结束﹐陈先生不知道是否能继续申领CRB。
陈先生说﹕「我现在仍然找不到工作﹐只能依靠政府福利生活﹐我不知道接下来是申请CRB还是申请EI﹖」
根据加拿大联邦网站的条件,申请CRB必须在申请的两周内满足CRB所有申请条件﹐其中两条需要﹕第一条﹐2019年或2020年或申请前12个月至少有5,000元收入﹐意味着你在这期间不仅要有一个工作﹐而且累积收入不能少于5,000元。这里的收入包括工作收入、自僱收入、产假福利或父母假福利等。
另一条﹐如符合EI条件﹐不管你过去拿没拿过EI﹐都应去申请EI﹐而不是CRB。
也就是说,CRB是不符合EI条件下才能申请的。
CRB申请者需符下列条件 :
‧因新冠肺炎而无法工作﹐又或因新冠肺炎而令自僱或受僱人士每周工资减少一半﹔
‧没有申领以下任何一种福利﹐包括﹕加拿大復苏病假福利(CRSB)﹑加拿大復苏照顾者福利(CRCB)﹑短期残疾福利﹑工人补贴福利﹑就业保险金﹔
‧现居住在加拿大﹔
‧年满15岁﹔
‧持有社会保险金号码(SIN)﹔
‧在2019年或2020年﹐又或申请前12个月﹐透过受僱﹑自僱或领取就业保险系统下的产假及父母假福利﹐而有至少5,000元收入﹔
‧在9月27日后不是自愿辞工或减工时﹔
‧试图寻找工作(包括自僱或受僱)﹔
‧在申领CRB期间﹐并没有推掉合理工作﹔
‧不合乎申领就业保险金(凡在没有自己犯错下失去工作﹔在过去52周工作最少120个小时都可申请就业保险金)
CRB据说每周可以拿到500加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