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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英对父母遗留房产的不同处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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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法 : 2020-10-19#1
最近收到国内很熟的朋友发来的微信,说他兄弟姐妹因为在处理父母遗留房产时有不同的意见,让我提供意见。据他说必须把父母遗留房产过户给兄弟姐妹中的任何一人后,才能进一步处理父母遗留房产。据说这个过户人只是代理人。

但我觉得这种做法产生了巨大的法律隐患。如果是独生子女,就没问题,但朋友有兄弟姐妹几人,就有问题了。朋友又说兄弟姐妹之间可以写个君子协定。

从法律的角度上看,如果父母遗留房产过户给兄弟姐妹中的任何一人,那么此人就拥有了此房产的全部权益,不论是出租或是出售所得,就全部归此人所有!

如果“君子协定”通过律师写明:“此接受过户的某人只是被所有的合法继承人授权代理处理此房产,而且此人并不是唯一的合法继承人,尚有如下合法继承人(名字。。。)。此接受过户的某人不论是把房产出租还是出售所得的一切,扣除所有费用后,必须和其他合法继承人均分”。那么这个律师声明也许在法律上可以成立。

但如果接受过户的某人不理此律师声明,把所得的一切归于自己,引起法律诉讼,那么到底是以过户的法律文件为主,还是以这份律师声明为主?

基于以上的考虑,我给朋友提出的建议是:“如果可以的话而且是符合国内的有关法律,你们兄弟姐妹是不是可以联名过户,并且在银行开联名账户?”

因为中国的法律和英式的法律是完全不一样的,因此我也无法有更好的建议。在处理父母遗留房产上,英式法律是没有先过户给某位继承人,然后才能进一步处理父母遗留房产的作法的。

以上只是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发生的。

sunny98 : 2020-10-19#2
国内房产可以有联名持有人,还可以进一步注明每人的份额。所以必须先过户给其中1人是不正确的。
君子协定是没有用的。子女没有处理房产之前就有不同意见了,已经没有君子之风了。
子女谈好分配份额后,一起到公证处办理遗产继承权公证,公证书上注明每人的份额。然后到房产中心凭继承权公证书就可以把父母的单独房产过户给所有子女。所有子女名字均在房产证上并注明份额。将来卖出时必须经所有子女同意,售房合同上注明钱款按份额进各人账户,这样就一点风险也没有。
唯一麻烦的是处理房产必须所有子女同意和到场才可以处理,这也是确保安全的唯一办法。

sunny98 : 2020-10-19#3
如果“君子协定”通过律师写明:“此接受过户的某人只是被所有的合法继承人授权代理处理此房产,而且此人并不是唯一的合法继承人,尚有如下合法继承人(名字。。。)。此接受过户的某人不论是把房产出租还是出售所得的一切,扣除所有费用后,必须和其他合法继承人均分”。那么这个律师声明也许在法律上可以成立。

但如果接受过户的某人不理此律师声明,把所得的一切归于自己,引起法律诉讼,那么到底是以过户的法律文件为主,还是以这份律师声明为主?
过户时当然以房产证名字为准,谁的人名字谁就有权得到全部收益。至于律师处的声明是另一个话题,和这个房产处置已经无关了,房产局也不会关心。他如果拿了全部收益不分配,只能去另外民事诉讼,就算赢了也不能保证拿到钱。

sunny98 : 2020-10-19#4
最好提醒你朋友一点,坚决不能同意先过户给其中一人的处理意见,除非那个人是他自己,否则风险巨大。
遗产房过户前必须先做继承权公证,你朋友不同意就做不了公证书,没有公证书遗产房就不可能过户。

sunny98 : 2020-10-19#5
基于以上的考虑,我给朋友提出的建议是:“如果可以的话而且是符合国内的有关法律,你们兄弟姐妹是不是可以联名过户,并且在银行开联名账户?”
银行联名账户一般国内银行不可以。某些外资银行可以,但也仅限于夫妻之间,两人联名。在这个案例下也不需要,各人单名账户即可,按份额进帐。

哈法 : 2020-10-19#6
最好提醒你朋友一点,坚决不能同意先过户给其中一人的处理意见,除非那个人是他自己,否则风险巨大。
遗产房过户前必须先做继承权公证,你朋友不同意就做不了公证书,没有公证书遗产房就不可能过户。
据说国内的法律是遗产房必须在20年内办理继承和过户,如果20年内没办,20年后遗产房将归为国有。

sunny98 : 2020-10-19#7
据说国内的法律是遗产房必须在20年内办理继承和过户,如果20年内没办,20年后遗产房将归为国有。
这个倒不知道。兄弟姐妹之间好好协商贝,否则拖到最后房子直接被共产,谁都得不到好处。

wodelaoba : 2020-10-19#8
最近收到国内很熟的朋友发来的微信,说他兄弟姐妹因为在处理父母遗留房产时有不同的意见,让我提供意见。据他说必须把父母遗留房产过户给兄弟姐妹中的任何一人后,才能进一步处理父母遗留房产。据说这个过户人只是代理人。

但我觉得这种做法产生了巨大的法律隐患。如果是独生子女,就没问题,但朋友有兄弟姐妹几人,就有问题了。朋友又说兄弟姐妹之间可以写个君子协定。

从法律的角度上看,如果父母遗留房产过户给兄弟姐妹中的任何一人,那么此人就拥有了此房产的全部权益,不论是出租或是出售所得,就全部归此人所有!

如果“君子协定”通过律师写明:“此接受过户的某人只是被所有的合法继承人授权代理处理此房产,而且此人并不是唯一的合法继承人,尚有如下合法继承人(名字。。。)。此接受过户的某人不论是把房产出租还是出售所得的一切,扣除所有费用后,必须和其他合法继承人均分”。那么这个律师声明也许在法律上可以成立。

但如果接受过户的某人不理此律师声明,把所得的一切归于自己,引起法律诉讼,那么到底是以过户的法律文件为主,还是以这份律师声明为主?

基于以上的考虑,我给朋友提出的建议是:“如果可以的话而且是符合国内的有关法律,你们兄弟姐妹是不是可以联名过户,并且在银行开联名账户?”

因为中国的法律和英式的法律是完全不一样的,因此我也无法有更好的建议。在处理父母遗留房产上,英式法律是没有先过户给某位继承人,然后才能进一步处理父母遗留房产的作法的。

以上只是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发生的。

中国有法律吗?哈哈哈哈,还不都是领导一句话。同样的事情在中国,经办人不一样,最后的结果完全不一样。美国也差不多,李继耐的侄女雇黑人杀穆斯林男面首,交了5亿美元的保释金和惊人的律师费,在加州宣判无罪释放!!!一个美籍华人,保释后就逃回中国,已经生活了1年多,又在北京跟没事人一样找了一堆东北健身教练给她服务,有法律吗?中国签证怎么办的?6个月不就要出境吗?

Bryson : 2020-12-07#9
据说国内的法律是遗产房必须在20年内办理继承和过户,如果20年内没办,20年后遗产房将归为国有。
这条够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