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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个人隐私权

原文链接:https://forum.iask.ca/threads/921427/

bfbs : 2021-02-02#1
去年,我儿子全班回家隔离,因为Covid-19密接。问:谁?答:不知道。
成都的某个人说:我害怕感染,但不是害怕病毒本身,而是害怕感染后的曝光。
好像家园网上也有人呼吁:疫情当前,公众知情权大于个人隐私权。

我支持加拿大政府和机构对Covid-19感染者的隐私保护。因为我知道,小朋友之间很容易因为这个问题导致歧视和欺凌。我不想看到我儿子成受害者,更不想看他成施暴者。

其实,牺牲个人隐私权来加强防疫,效果有多大,值的怀疑。而且,如果因为疫情就随意破坏个人隐私权,那么像国家安全等有着更充分的理由。

对个人隐私权的保护,是为了保护个人免受强大的政府的迫害。
美国监狱关的犯人有一成多(文学作品里的说法)都是被冤枉的。按说没有刑讯逼供,再加上陪审团制度,还有司法独立,为什么还有冤假错案?因为政府{警方}检方太强大,他们有太多的资源,控辩双方不在一个起跑线上。所以,保护个人的隐私权就成了限制警方检方的主要手段之一。在没有法官许可下的窃听或搜查都不能作为呈堂供词,甚至直接宣布无罪。

有人说了,你不做坏事,怕什么!你是好人固然挺好,但政府都是邪恶的。如果你还不明白,想想美国选举,就是两个坏蛋里选一个!

其实,这是个很大的题目,我就是随便一说,表明自己的态度。

CCMT : 2021-02-02#2
被歧视对小孩的伤害大过新冠。好像学校让得新冠的同学和接触者都回家隔离,但不知谁是真的得新冠。加拿大尊重隐私权很赞

哈法 : 2021-02-02#3
去年,我儿子全班回家隔离,因为Covid-19密接。问:谁?答:不知道。
成都的某个人说:我害怕感染,但不是害怕病毒本身,而是害怕感染后的曝光。
好像家园网上也有人呼吁:疫情当前,公众知情权大于个人隐私权。

我支持加拿大政府和机构对Covid-19感染者的隐私保护。因为我知道,小朋友之间很容易因为这个问题导致歧视和欺凌。我不想看到我儿子成受害者,更不想看他成施暴者。

其实,牺牲个人隐私权来加强防疫,效果有多大,值的怀疑。而且,如果因为疫情就随意破坏个人隐私权,那么像国家安全等有着更充分的理由。

对个人隐私权的保护,是为了保护个人免受强大的政府的迫害。
美国监狱关的犯人有一成多(文学作品里的说法)都是被冤枉的。按说没有刑讯逼供,再加上陪审团制度,还有司法独立,为什么还有冤假错案?因为政府{警方}检方太强大,他们有太多的资源,控辩双方不在一个起跑线上。所以,保护个人的隐私权就成了限制警方检方的主要手段之一。在没有法官许可下的窃听或搜查都不能作为呈堂供词,甚至直接宣布无罪。

有人说了,你不做坏事,怕什么!你是好人固然挺好,但政府都是邪恶的。如果你还不明白,想想美国选举,就是两个坏蛋里选一个!

其实,这是个很大的题目,我就是随便一说,表明自己的态度。
不仅仅是疫情,即使工作中的同事病了几个月,只知道病了,因为隐私同事都不知道是什么病,除非当事人愿意说。

Aidemengdun : 2021-02-02#4
说的很在理
我也一样看法

WhiteWind : 2021-02-03#5
以成都事件为例,从道理上讲,在防疫的大前提下,感染者的行动轨迹是适合公开的,公众利益的获益较多,个人损失较少。身份信息属于完全没必要公开的隐私,于公众利益无补但个人损失严重。

当然,什么是个人隐私的界定需要详尽的立法,什么隐私该保护以及怎么保护都需要法律的支撑。个人宁愿生活在一个对个人权益过度保护的法治国家。前提是法治国家。

Overmind : 2021-02-03#6
就中国那个老百姓,那个国情,唉。
以前我在国内的时候就有个说法,说你要是抑郁了,别去医院,没用。你直接到楼下去,坐在楼门口,听那些大爷大妈嚼整个小区的家长里短。你会听到全小区最不幸的人的遭遇,而且是添油加醋版的。然后你就会觉得自己其实特幸福,带着满满的幸福感上楼回家睡觉。

bfbs : 2021-02-03#7
以成都事件为例,从道理上讲,在防疫的大前提下,感染者的行动轨迹是适合公开的,公众利益的获益较多,个人损失较少。身份信息属于完全没必要公开的隐私,于公众利益无补但个人损失严重。

当然,什么是个人隐私的界定需要详尽的立法,什么隐私该保护以及怎么保护都需要法律的支撑。个人宁愿生活在一个对个人权益过度保护的法治国家。前提是法治国家。
一个对个人权益过度保护的国家,一定是法治国家。

xiaomiba : 2021-02-03#8
如果那样的话,以后所有传染病患者都要公布

superfortress136 : 2021-02-03#9
在国内谈这个只能是一声叹息了,国情不同,几千年的家天下,无所谓隐私权了,四海之下皆为王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