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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比特币的打压果然是“中外勾结“ :中国禁止银行,支付企业提供加密货币服务 ,称“暴涨暴跌严重侵犯了人民财产安全“

原文链接:https://forum.iask.ca/threads/924087/

豪猪困境 : 2021-05-18#1
5月18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以及中国支付清算协会联合发布《关于防范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再次厘清虚拟货币属性,并明确要求金融机构、支付机构等加强自律管理,坚决不得开展与虚拟货币相关的业务。

该公告禁止金融机构和支付公司提供任何形式的涉及加密货币的服务。

该公告还警告中国公民不要参与任何形式的虚拟货币交易,因为它不受法律保护。

《公告》声称,最近,加密货币价格暴涨和暴跌,加密货币交易炒作活动有所反弹,严重侵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破坏了正常的经济和金融秩序。

18日晚间,央行出手发文,金融业三大协会发声:提供虚拟货币交易服务涉嫌开展非法金融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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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业三大协会联合发声抵制虚拟货币炒作

近期,虚拟货币价格暴涨暴跌,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有所反弹,严重侵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扰乱经济金融正常秩序。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发布的《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等要求,防范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支付清算协会联合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正确认识虚拟货币及相关业务活动的本质属性

虚拟货币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不是真正的货币,不应且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开展法定货币与虚拟货币兑换及虚拟货币之间的兑换业务、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虚拟货币、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信息中介和定价服务、代币发行融资以及虚拟货币衍生品交易等相关交易活动,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并涉嫌非法集资、非法发行证券、非法发售代币票券等犯罪活动。

二、有关机构不得开展与虚拟货币相关的业务


金融机构、支付机构等会员单位要切实增强社会责任,不得用虚拟货币为产品和服务定价,不得承保与虚拟货币相关的保险业务或将虚拟货币纳入保险责任范围,不得直接或间接为客户提供其他与虚拟货币相关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为客户提供虚拟货币登记、交易、清算、结算等服务;接受虚拟货币或将虚拟货币作为支付结算工具;开展虚拟货币与人民币及外币的兑换服务;开展虚拟货币的储存、托管、抵押等业务;发行与虚拟货币相关的金融产品;将虚拟货币作为信托、基金等投资的投资标的等。

金融机构、支付机构等会员单位应切实加强虚拟货币交易资金监测,依托行业自律机制,强化风险信息共享,提高行业风险联防联控水平;发现违法违规线索的,要及时按程序采取限制、暂停或终止相关交易、服务等措施,并向有关部门报告;同时积极运用多渠道、多元化的触达手段,加强客户宣传和警示教育,主动做好涉虚拟货币风险提示。

互联网平台企业会员单位不得为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提供网络经营场所、商业展示、营销宣传、付费导流等服务,发现相关问题线索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为相关调查、侦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协助。

三、消费者要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谨防财产和权益损失

虚拟货币无真实价值支撑,价格极易被操纵,相关投机交易活动存在虚假资产风险、经营失败风险、投资炒作风险等多重风险。从我国现有司法实践看,虚拟货币交易合同不受法律保护,投资交易造成的后果和引发的损失由相关方自行承担。

广大消费者要增强风险意识,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不参与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谨防个人财产及权益受损。要珍惜个人银行账户,不用于虚拟货币账户充值和提现、购买和销售相关交易充值码以及划转相关交易资金等活动,防止违法使用和个人信息泄露。

四、加强对会员单位的自律管理

各会员单位要严格落实国家有关监管要求,恪守行业自律承诺,坚决不开展、不参与任何与虚拟货币相关的业务活动。三家协会将加强对会员单位的自律监督,发现违反有关监管规定和行业自律管理要求的,将依照相关自律规范对其采取业内通报、暂停会员权利、取消会员资格等处分措施,并向金融管理部门报告,涉嫌违法犯罪的,将有关线索移送公安机关。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

中国银行业协会

中国支付清算协会

2021年5月18日

jimmy_huang : 2021-05-18#2
这就是家长制的“我都是为了你好”。
结果就是,暴涨暴跌的低估值的,不让参与,等到估值高了,看起来稳定了,才让民众参与,结果呢,民众参与了,就是稳定的不上涨,但是经常暴跌然后横盘。


因为金融产品有风险,所以不鼓励甚至禁止民众参与,只希望民众参与低收益的“安全”品种,而实际上,由于这种“高风险高收益”的宣传,现在很多骗子干脆把高风险的东西包装秤“低风险低收益”实际上是高风险了!

就好比假货低价,所以电商平台把低价的封了,结果就是,假货直接卖真货的价,消费者更加遭殃。

阿吾 : 2021-05-18#3
5月18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以及中国支付清算协会联合发布《关于防范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再次厘清虚拟货币属性,并明确要求金融机构、支付机构等加强自律管理,坚决不得开展与虚拟货币相关的业务。

该公告禁止金融机构和支付公司提供任何形式的涉及加密货币的服务。

该公告还警告中国公民不要参与任何形式的虚拟货币交易,因为它不受法律保护。

《公告》声称,最近,加密货币价格暴涨和暴跌,加密货币交易炒作活动有所反弹,严重侵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破坏了正常的经济和金融秩序。

18日晚间,央行出手发文,金融业三大协会发声:提供虚拟货币交易服务涉嫌开展非法金融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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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业三大协会联合发声抵制虚拟货币炒作

近期,虚拟货币价格暴涨暴跌,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有所反弹,严重侵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扰乱经济金融正常秩序。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发布的《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等要求,防范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支付清算协会联合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正确认识虚拟货币及相关业务活动的本质属性

虚拟货币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不是真正的货币,不应且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开展法定货币与虚拟货币兑换及虚拟货币之间的兑换业务、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虚拟货币、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信息中介和定价服务、代币发行融资以及虚拟货币衍生品交易等相关交易活动,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并涉嫌非法集资、非法发行证券、非法发售代币票券等犯罪活动。

二、有关机构不得开展与虚拟货币相关的业务


金融机构、支付机构等会员单位要切实增强社会责任,不得用虚拟货币为产品和服务定价,不得承保与虚拟货币相关的保险业务或将虚拟货币纳入保险责任范围,不得直接或间接为客户提供其他与虚拟货币相关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为客户提供虚拟货币登记、交易、清算、结算等服务;接受虚拟货币或将虚拟货币作为支付结算工具;开展虚拟货币与人民币及外币的兑换服务;开展虚拟货币的储存、托管、抵押等业务;发行与虚拟货币相关的金融产品;将虚拟货币作为信托、基金等投资的投资标的等。

金融机构、支付机构等会员单位应切实加强虚拟货币交易资金监测,依托行业自律机制,强化风险信息共享,提高行业风险联防联控水平;发现违法违规线索的,要及时按程序采取限制、暂停或终止相关交易、服务等措施,并向有关部门报告;同时积极运用多渠道、多元化的触达手段,加强客户宣传和警示教育,主动做好涉虚拟货币风险提示。

互联网平台企业会员单位不得为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提供网络经营场所、商业展示、营销宣传、付费导流等服务,发现相关问题线索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为相关调查、侦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协助。

三、消费者要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谨防财产和权益损失

虚拟货币无真实价值支撑,价格极易被操纵,相关投机交易活动存在虚假资产风险、经营失败风险、投资炒作风险等多重风险。从我国现有司法实践看,虚拟货币交易合同不受法律保护,投资交易造成的后果和引发的损失由相关方自行承担。

广大消费者要增强风险意识,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不参与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谨防个人财产及权益受损。要珍惜个人银行账户,不用于虚拟货币账户充值和提现、购买和销售相关交易充值码以及划转相关交易资金等活动,防止违法使用和个人信息泄露。

四、加强对会员单位的自律管理

各会员单位要严格落实国家有关监管要求,恪守行业自律承诺,坚决不开展、不参与任何与虚拟货币相关的业务活动。三家协会将加强对会员单位的自律监督,发现违反有关监管规定和行业自律管理要求的,将依照相关自律规范对其采取业内通报、暂停会员权利、取消会员资格等处分措施,并向金融管理部门报告,涉嫌违法犯罪的,将有关线索移送公安机关。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

中国银行业协会

中国支付清算协会

2021年5月18日
中国2014年也打压过,不过据说中国市场比较乱,有些平台搞非法集资什么的

jassy2007 : 2021-05-18#4
比特币在中国违法,为什么还有挖矿企业?

cryi7667 : 2021-05-18#5
楼主问一下你发布的这个信息怎么感觉和Admin发布的中国是亚洲最活跃的买卖加密货币的地区,完全矛盾啊。

感觉Admin是观察研究好久得出的结论,应该属实吧

marcoyu : 2021-05-19#6
破了40000的位置了

lakewilcox : 2021-05-19#7
昨晚亚洲炒家卖出,今天一早北美基金经理醒来后接着卖,血流成河了。真是风险超高

无影刀 : 2021-05-19#8
全仓进,坐等年底前2X - 3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