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证明我儿子就是我儿子”。
很早之前未雨绸缪,回去之前先办了一份,还真用着了。没想到,现在还要这破玩儿意。
问题是,当初大使馆签发签证的时候,已经认可了“我儿子就是我儿子”,到国内续签就不认了。
这个认证,只是证明认证件上的出生证复印件原件的是true copy,而不保证原件的真实。类似的认证,是在受理方需要原件的情形下,用来代替原件。
印象中,国内签证处不保留认证原件,而是需要把认证书翻译好了(指定),连同印证书的复印件一并提供。
直接用出生证不好吗?劳民伤财。
Anyway,#2楼说的没错
1,找律师出具出生证公证书 - 也就是True Copy。
2,省认证机构出具认证书 - 证明出具公证书的律师有资格。
3,领事馆对认证书的再认证 - 证明出具认证书的机构有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