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豆子 说: 安省的汉弥尔顿市前两年两个偷车贼半夜动手偷driveway上的皮卡,屋主携散弹枪出来,双方并未发生冲突,开枪击毙其中一人。 后来陪审团判无罪。 后来不知是否翻案。 还有一个案子,是几年前多伦多KFC店里,后半夜,一个带枪security guard和两个男子在店里发生斗殴,开枪将两人击毙。 没有被起诉。 加拿大事实上已经和美国一样了。 可以合法地开枪杀人了。 这里还有个问题,就是crown prosecutor的决定是否有可能被推翻?谁推翻?否则他们便成加拿大最高权力拥有者,生杀予夺的大权。 点击展开...
老豆子 说: 记得还有个案子,一个14岁女孩被一坏人在网上被勾引,被父母发现。 父母便设计让那男子上门来,被捆绑起来报警,结果父母给拘捕判罪。 点击展开...
reed 说: 不知保安员是否有职业赋予的用枪权? 点击展开...
reed 说: 这父母这样做肯定犯法,参考几年前的陈旺案 点击展开...
老豆子 说: 按现在的情形还是直接枪杀了好。 死无对证。 点击展开...
luf_7_6 说: 日前阿尔伯塔省,一居民和闯入者发生冲突,被棒球棍打伤后,开霰弹枪一枪击毙对方,rcmp和公诉方决定不起诉,这是具有历史意义的事件。 众所周知,加拿大枪主在考牌时被明确教导,在任何时候对人用枪就是违法,哪怕是自卫。 曾经在曼省一农场主手枪击毙来偷车青年,被公诉,但最后宣告无罪。二者相似但不尽相同。 前者是拿枪去对峙闯入者,喝令对方离开,在观察枪支保险时被对方偷袭打伤,最后找机会开枪击毙对方。 后者是拿手枪要求对方下车,手枪走火爆头。 明显前者更有滥用枪支的嫌疑,居然不获起诉。 二者共同点都是位于偏远地区,警方出警非常缓慢。 点击展开...
老豆子 说: 好像带枪保安需要警察部门特别批准的。普通保安肯定不能带枪。这和美国大不同。 开保安公司的都和警察有关系,很多是从警察退出来的。 很多警察在当上警察前是当保安,做警察的volunteer, 等位子空出来再当上警察。 这也是灰色腐败。 你开一个保安公司试试能有生意么? 点击展开...
老豆子 说: 我知道这个案子。 是否可以编个加拿大华人十大奇案。 比如多伦多一个小女孩离奇从家里失踪死在小树林里,是被一个华人留学生杀害的。 你记得么? 还有多伦多一个女小留学生当卖淫女在街头被捅死的案子,她母亲从国内赶来知道后连骨灰也不要就回国了。十多年前的案子了,不知道后了破了没有。 还有男小留学生杀了女小留学生逃回国,CBC电视台追到国内拍摄,小留爸爸是个军区司令什么的军方大官,CBC记者在军队大院前给卫兵呵斥不许拍摄不许靠近。。。。 都是十来年的老案子了。 点击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