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感觉unsafe change lane是你辩解的时候给自己带来的额外的无妄之灾。
似乎最开始只想给你开超速的,结果你辩解自己有超车了,就给你多加了一条unsafe change lane。
我觉得超速基本没法去辨,因为就算跟着车流car flow,这边的车流也普遍超速(比如路上限速50,除非堵车,否则你不可能不超速还跟着car flow)。问题在于你是delta桥,被判高速超20-40,我记得那里应该是bc99的高速?delta桥附近我记得指示牌限速100(但是桥上是不是100我不知道,我很少去那边,去也是follow traffic),你要是还超20-40,你岂不是开到差不多130了。
看了你的案例,我感觉我学到了如下经验教训
1 不要和警察过多辩解,正如美国的兰达法则所说,你所说的将会被used against you,要辩解也一定是,我印象中我没超,然后争取看到警察手里的证据。我甚至认为,不能说自己没注意看时速表所以没注意车速,一定要说我印象中我一直是保持车速的啊。总之,我觉得,和警察说得越多,自己越不利越危险。我感觉,唯一安全的说法就是I follow traffic/follow car flow,I don't think I should be punished by following car flow。别的都不能说。因为速度警察多半都测了,你说绝对没超,没戏。
2 给你开单子了,一定要拿回来以后仔细研究,自己判断下自己有没有空去上庭,值不值得上。一开始先不要考虑请律师,因为律师收费可能比罚单更贵,你这个案例,有分的因素,可能值得先研究下具体案例。
3 我感觉unsafe change lane有可能有希望打掉。因为警察手里的证据应该只有你速度的证据,不太可能有现场录像(毕竟不是camera的)。少两分还是值得试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