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说的是不同的情况,老人还能自己做决定,还有子女。我看的加拿大本地的新闻不同。
例一,
一个老太太自己一个人住 house,有一位社会工作者被指派负责经常拜访她,结果这个人和另外一位医务工作者联合签署,说这位老太太失智,不适合一个人在家,就将她送去了疗养院,这两个人就瓜分了老太太的财物。
老太太一直辩白自己,但是无人理会。最终老太太在一个冬天,穿着单薄的衣服,扶着助步器,奔逃出疗养院,自己在马路上跑,被沿途的一位居民从窗口看见,报警,警察介入才揭露了这个案子,两位犯案的都是女社会工作者。多伦多的事情。
例二,
一个老太太自己住公寓,请了一位女子来帮忙打扫卫生之类的,两者聊天多了,女工说自己生活困难,没住处,住到老太太处,可以既解决她的住房问题,又随时可以照顾老太太,老太太同意了。随后,女子又把自己的孩子丈夫都搬了进来,一家人住公寓的卧室,把老太太赶进储藏室,还禁止老太太外出。
老太太常年服药,经常去附近的药房,和一位华人女药剂师聊的很多。华女见老太太挺长一段时间没出现,正好这天她的一位同事要去这个公寓楼送药,就委托同事顺便看看老太太。同事去了,那位女工开门,自称是老人的亲戚,并没有让老太太见见这个来访者。同事把情况带回去,华女越想越觉得不对,因为老太太说过她在本地没亲戚。华女报警,警察上门,揭露此事。多伦多的事情。
例三,
一位老太太,常年住在美国,年纪大了,不仅卧床而且神志不清。老人有个朋友,比老人年轻几十岁,老人以前曾立下法律文书,指定她负责代理一切事物。结果这位朋友就花老太太的钱,办自己的事,甚至来往美国加拿大也乘坐头等舱之类的。总之花了不少。老太太的律师之类的觉得这个花费和老太太的花费差距太大,就报警,警察到场,最后还上了法院,朋友的代理权被剥夺,另外成立一个三人的小组代理。
这样的事例在加拿大,就是人老了,没有能力掌控,有些人就乘机侵犯他们的权益。我记得,报道是表扬了那些报警的人,并且说对老人这个弱势群体有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