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ncentww 说: 海外的自住房,本身就不需要体现在T1135上的。 理论上,deemed disposition也适用于海外的real property。 点击展开...
reed 说: 借问,假如是海外投资房,申请非税务居民获批的那日,是否视为出售?(好像你第二句是这个意思) 点击展开...
无言感激 说: 自住房,哪怕是给父母亲住的,都是无需申报,更谈不上交税 点击展开...
vincentww 说: 首先,一个概念问题,不是“申请非税务居民获批的那日”,而是你在T1上填写的“成为非居民那日”,即date of departure。 我那两句话是相互独立的。海外自主房不必体现在T1135上。在成为非居民那一天,所有海外房产都被视同出售,从而产生capital gains or losses;而加拿大房产的deemed disposition不是必须的,可以等将来真正出售了再说。 点击展开...
爱加小兵 说: 谢谢!但我不是报税,而是申请非税,最后有个“视同出售”的说法,不知道该怎么搞 点击展开...
爱加小兵 说: 请问您,这个海外自住房“视同出售”(deemed disposition ) 的税款的免缴是需要申请人主动提出来还是加拿大税局自动确认的?我需要备注什么让CRA知道这是我的唯一自住房?还是我要专门去函说明情况?谢谢您! 点击展开...
vincentww 说: 处理方式跟capital gains一样,能designate为principal residence的就designate,具体看你卖mtl condo是如何处理的。 点击展开...
还是说现在先不用交(CRA先记录下来),等到我这房子真正卖出才交税? 点击展开...
vincentww 说: 可以defer,但需要provide security https://www.canada.ca/en/revenue-ag...nada-non-residents/dispositions-property.html 点击展开...
爱加小兵 说: 感谢大咖的答复!! 可能我没表达清楚。 我在mtl 的condo 已经卖了,capital gains 部分需要交税的肯定照交。 我主要关心(也一直搞不明白)的是我现在国内的这个自住房(唯一),是从我成为加拿大非税居民起,就要按照目前的国内市场价格减去当时买入价得到一个差价,获利的部分就马上给CRA交税?还是说现在先不用交(CRA先记录下来),等到我这房子真正卖出才交税? 请大咖指教!!!谢谢! 点击展开...
爱加小兵 说: 谢谢您! 也就是说我要先抵押一些钱到CRA的账上,等到我卖了这个房子再具体扣除该交的税,反正这个钱就是不能动了,他怎么着都要收的了。 想想觉得有点不爽,都离开了还得交一笔税。真的是万税之国啊! 点击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