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 IPC 打过交道,这就是为什么他们的招聘推特会被送给我的原因。
我个人觉得这是一个简单轻松的工作,就是个人去市政府之类的部门要求信息,然后这个信息可能没给或者没给出全部,个人不满意,就可以 appeal 到 IPC,IPC 的调解员先出面,解决不了,再进入裁决, Adjudicator 出来解决。
我在这个办公室经过了调解和裁决阶段,和调解员对话过,而 Adjudicator 根本不和我直接打交道,也拒绝解释为什么对方的 response 不给我看,也拒绝讨论裁决结果。我觉得很简单粗暴呢。
这类案子案情也不复杂,用到的法规也很有限,被告是政府相关部门,其实就是透明度的问题,当政府做了违法的事情,他们就会不公开那些信息,以达到掩盖的目的,而个人希望 IPC 能帮忙促使政府公开那些信息也不可能达到目的。
要是你学了法律,也有相关的经验,没什么人脉去成为大律师,那么这个工作不错,省政府的工作,工作体面轻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