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Update: 楼主被Fire了!!!!

我也是, 我原来的活的分给了 consulting,现在基本上没我什么事情, 就是他们解决不了的问题 或者系统间的衔接 我来解决一下。 老板倒是要求我别走。 搞定我不知道该不该走。 其实我不想走。都这么熟了。。。
走不走的,都行,就是不想被动。别那天给你个惊喜,说不想要你了给你3周自谋出路吧。到时候措手不及。
 
想开点,赶紧投入到新生活中,找工作过日子是正道。别指望他们会赔你很多,你投诉他们就是要恶心恶心他们。这是一场架,你打输了,就这么简单。
好贴, 赞,
打架的时候, 要考虑自己的承受能力,
对最后胜利的胜算和结果, 打点折扣, 对困难和时间, 多估计一点,
计算一下, 成果能不能辛苦相符,
 
加拿大中小企业的运营成本太高,而利润又在不断的摊薄,市场也是面临未来的萎缩,裁员是为了控制成本的增加,总之,老板开的是公司,不是教堂。
 
看了楼主之前的帖子,支持楼主告到底,因为那香港HR和白女经理简直就是神经病,这种人渣不能留在职场祸害后来者。楼主作为法律助理一定知道怎样利用自己作为受害者的优势,在医生那里一定要尽量强调自己受到的精神伤害。
ps HR这种职业在不就的将来就会被人工智能取代,祝香港HR早日失业~
 
看了楼主之前的帖子,支持楼主告到底,因为那香港HR和白女经理简直就是神经病,这种人渣不能留在职场祸害后来者。楼主作为法律助理一定知道怎样利用自己作为受害者的优势,在医生那里一定要尽量强调自己受到的精神伤害。
ps HR这种职业在不就的将来就会被人工智能取代,祝香港HR早日失业~

官司是要钱的,而是是大把的加币,首先要请律师哈,西人律师的价格,现在的市场价几多?
 
楼主请得动律师?也不用白费时间上这没有个屁用的家园来了,呵呵。
 
温哥华的星巴克,TIM里全是亚洲人,而且是年轻人!为啥?亚裔年青一代找不到专业工作嘛。
 
看了楼主最前面关于受欺负的贴,觉得其实没有大的受欺负的证据,所以,基本上就是双方不合适的情形。没有必要纠缠下去,move on.
感觉楼主可能还是国内过来的,文化上没有那么适应,还是自己需要调整一下为好。
 
作为一个开小生意的小老板, 看了这个帖子有点怕怕了。 现在都是自己家里人帮忙, 以后我要雇人的话, 怎样才能以后不被员工告惨,赔钱呀? 我可不想请个大爷呀。
俗话说, 请神容易,送神难啊。 唉。。看来还是不能雇人
 
对不起, 我自己是个小店主, 所以站在雇主方面想。 我惨考下面这个guide, 不是说给了written notice或者severence pay就可以解雇了嘛? 有没有理由都可以解雇呀。 为什么还会被告呢?

Termination of employment

The BC Employment Standards Act does not remove an employer's right to terminate an employee.

The Act requires that employees who are terminated are entitled to receive written notice or compensation based on length of service.

An employee who is terminated may be eligible for compensation based on the following formula:

  • after three consecutive months of employment – one week's pay,
  • after 12 consecutive months of employment – two weeks' pay, and
  • after three consecutive years – three weeks' pay, plus one week's pay for each additional year of employment to a maximum of eight weeks.
The employer is not required to pay compensation if an employee is given advance written notice of termination equal to the number of weeks for which the employee is eligible. This notice must be in writing.
 
所以这次他招了好多contract。年前跳走一个,但是还有好几个,跟这死磕那。估计那个走了的contact没pk过他们,被挤得走了。现在是所有加班全部抢走。日常工作也有活必抢。惭愧,都是中国人pk中国人。最后大家就都穷着拼赚辛苦钱。现在管理模式已经变了,卖苦力加班的工作让contract去干。需要动脑子协调的活老板自己留着。所以我得地位变得很尴尬了,变成了咨询+备份角色。估计等路子熟了,可能就不需要我了。
能不能主动出击对老板说出你的顾虑,让他多点活给你。比你坐以待毙尴尬强点啊。。。。我不懂,瞎说的
 
以前工作的地方,一个本地人,在公司状况不好正裁人时,工作出错,被fire. 去政府相关部门投诉(具体那个部门不太清楚),最后公司选择和他和解,赔了他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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