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我们一家三口在蒙城华人网上找到一套4个半的房子,基本符合我的要求,就是不带电器和炉头,在我们提出后房东同意给配上包括洗衣机、烘干机,但是要每月加$50元房租,我们也同意了。由于房东本人在美国,跟我们接洽的是他雇的一个代理人。我们要他出示委托书,她说没有,只是口头让她办理,我们要房东的身份证件,房东拒绝,所以我们压根就没看到他的证件,我们签订租房合同时,这个代理人无签字权,还得把合同寄去美国让房东签字方能生效,于是我们先在合同上签了字,他们让交第一个月的房租,我们不同意,因为合同还没生效,万一房东不签字怎么办?代理人说不会的,情况他都清楚了,他没啥意见,不行就退你。由于时间迫近我原租房期限,没时间再犹豫拉锯了,我就付了钱,代理人给开了租金的收据。过了3天,代理人电话说房东因我的工签已经到期了,需要我交1年的押金才能租给我。这里补充一下,关于工签的事,之前也告知了代理人,是PEQ项目应该给3年的工签,当时我去到边境申请时,遇到移民官刁难,同去的伙伴都被无理的只给了1.5年。现在我已经提交了续签申请,等待期间是可以合法在加拿大居留的。我又与房东交涉,说明这种情况一般移民局是不会拒签的,即使拒签不得不离开,我也会将租约转出去,不会违约的。房东还是不同意。在没有看到房东任何身份证明疑虑他是否是房东本人的情况下,我是不敢交押金的,所以我拒绝了,租约不成立了。之后我就要求返还房租,几次联系房东电话都转语音,发邮件也不回,又打电话给代理人也是转语音,短信也不回,一连2天都是如此,我有些着急了,不会是骗子吧!没办法,我给他们发了限期回复否则我就投诉你的短信。终于代理人回复了,说要扣费之后返还。我问是什么费?说说具体情况,她回复明天告诉我。第二天没人告诉我,第三天也没有,又不理我了,直到现在。我已打定主意去租房管理部门投诉那个代理人了(因为我手里没有房东的任何资料,只有代理人签收房租的收据) 。但是,我从没遇到过这种事,想请教明白人给我指点,我能要回我的钱吗?我能要回我的钱吗?他们会受处罚吗?我还可以要求赔偿吗?他们会上黑名单吗?麻烦各位了!我真不理解他们,买卖不成就退钱好了,房子还可以继续出租啊?在这里提醒租房的人在不要跟代理人签租约,一定要与房东接洽,没看到身份证明,不让留身份证号码的,就不要跟他打交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