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你收入符合要求你也可以寻求legal aid。加拿大法律在大部分情况下并不会明显偏向谁,谁拥有足够受法律支持的证据谁占优势。
然而,假如你与租客有房租合同在先,且租赁合同时间并未到期,你提前解约,那么租客不同意你的提前结束租约提议也合情合理。
以自用房屋出售为理由停止租约,或收回自用这些都有不同的通知期要求以及证明材料來支持停止出租的原因。
如果租客没有实质上可证明的过失比如不按时交租等,以房东一厢情愿的想法并不会得到法律及相关部门的支持。
所以,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才是上策。
然而,至于看房,假如你是提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了租客要求进入似乎并没有不妥。除非你是未经租客同意,且频繁并没有适当原由的进入,不然租客即便寻求法律援助估计也不会得到什么值得纠结的帮助。
有空看看所在省的租房条例,了解相关权利对你也有所帮助。
抛砖引玉,希望这些信息呢能够让你心明眼亮。
-----------
敲诈一词得由法务部门定性,自己觉得被敲诈那就找律师看看他们怎么说,
舆论≠法律,合理维权≠blackmail(legal aid 若接受了他的委托,敲诈这种说法不存在的概率就更大了)。
谢谢楼上!碰到一个无理取闹的租客!真是心烦!卖房的其中一个目的也是,觉得不想跟租客打交道,怕碰到麻烦的租客!哎!没想到,怕什么来什么!提前24小时通知即可
紧急情况下可以立即进去提前二十四小时只是你必须得通知的时间界限。不是说你提前24小时通知了到时候就可以闯进去。房子出租了就不是你家了,你提前通知到时候她不同意你进入她家,还是白搭。
看房明显不属于火灾漏水等紧急情况哈 :)紧急情况下可以立即进去
不算个事,这边有烂租客搞得警察来把房子给封了,房东还得打官司要房子。比你这个闹心一百倍。谢谢楼上!碰到一个无理取闹的租客!真是心烦!卖房的其中一个目的也是,觉得不想跟租客打交道,怕碰到麻烦的租客!哎!没想到,怕什么来什么!
哦!这样!明白了,谢谢!房东看来没有一点提前二十四小时只是你必须得通知的时间界限。不是说你提前24小时通知了到时候就可以闯进去。房子出租了就不是你家了,你提前通知到时候她不同意你进入她家,还是白搭。
谢谢楼上的帮助!异国他乡!确实心里比较脆落!现在只能见招拆招了!看到安省的条例,房东卖房只要提早24小时,书面告知,可以看房!希望自己顺利卖掉房子,少些烦心事!再次谢谢!不算个事,这边有烂租客搞得警察来把房子给封了,房东还得打官司要房子。比你这个闹心一百倍。
谢谢!8月底,之前就怕到时候行情不好了!所以,才想早点,现在看来要考虑您的意见了!谢谢!再次感谢!你跟她的合同啥时到期? 最好到期时让她滚蛋后你再卖, 空着卖的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