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安省,如果房东和租客是合住,并且合用卫生间或厨房,租客是不受《住宅租务法例》保护的,房东可以在任何时候让租客搬走,如果租客不走,你可以报警,把租客当场赶走,租客的物品你可以直接扔掉,不需要赔偿租客。我最近赶掉一个坏租客,本来还以为很复杂,没想到报警就行了。特地提醒一下不知道这个法律的房东。